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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定扎赉诺尔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的请示》(扎发改字〔2025〕2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参考该项成本调查报告,现对扎赉诺尔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扎赉诺尔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为政府指导价,普通居民用户最高限价为每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物联网表)。低密度住宅和非居民用户由燃气建设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议定。
二、收费内容及要求
(一)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二)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不得再另行收费。
(三)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入费、入网费、通气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以及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一律不得收取。任何单位代收供气费用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
(四)燃气企业要继续加强自身管理,努力降低供气成本,提高供气水平和服务质量。按规范要求进行公示,做好运营成本记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五)上述价格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此批复。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