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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健身器材采购公示
为体现人文关怀,完善配套服务,打造健康的工作环境,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对新院区健身房健身器材进行院内比选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健身器材采购
2.健身房位置: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梓山东路与蓉园路交界处)内新建健身房区域。
3.采购清单:详见院内比选文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6万元。
5.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整机免费质保二年。使用前三年每半年定期上门免费维保一次,对采购器械进行保养(如加注跑步机油、钢丝绳紧固等),器械安装完毕后可根据院内使用开放时间提供一次免费上门使用指导服务(包括器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水平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无效报价;
3.成交后不得无故拒绝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5.能够接受医院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可转包或分包。
1.供应商可在比选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实际场地情况(如尺寸、层高、电源接口位置、进出通道宽度等)
2.所有影响报价的因素(如交通限制、施工环境复杂性、楼层限制、电梯承重、楼梯狭窄、天气影响等)均应纳入报价考虑范围;
3.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不了解实际情况”等理由提出工期延长、费用追加或其他变更请求;
4.踏勘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四、报名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会不需提供授权书)。
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8:00-12:00,14:00-17:00)。
六、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现场获取。
七、采购人信息:
1.地点: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中心(赫山区三里桥路88号)。
2.联系人:刘老师。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院内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