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米粉专用稻种植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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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5年绵阳市米粉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促进我区米粉产业的持续发展,加强米粉加工企业与原料基地的供需关系,2026年我区拟建设了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绿色化、品牌化的“绵阳米粉”稻谷生产基地,对2026年种植米粉专用稻种植户予以补助,现将申报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安州区内的水稻种植户。

2.米粉专用稻品种,必须选择“Q优12、冈8优312、特优455、龙两优粤禾丝苗、川优1570”或符合米粉专用稻NY/T3836-2021标准(胶稠度≤60mm、直链淀粉含量≥24%)的稻米品种。

3.订单收购。种植户必须与米粉专用稻收购企业或米粉加工企业签订订单种植、收购协议,按照企业要求统一种植品种、种植技术,并完成收购入库。

二、申报时限

申报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

三、申报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主编制申报书,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资料,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统一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并将主体申报资料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推荐的项目申报主体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表(附件1)。

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Q优12、冈8优312、特优455、龙两优粤禾丝苗、川优1570除外)。

3.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为种植大户、散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种植大户需土地流转合同、相关部门备案证明及2025年-2026年土地流转费用支付凭证(土地租金发放表上应包含领取人的联系方式、发放时间及领款人签字)复印件;申报主体为散户需提供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或其他土地使用权证明。

5.订单种植、收购协议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7.无违法记录或处罚的承诺函(附件3)。

注: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所提供的材料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申报主体为大户所提供的材料文件必须签字并加盖手印。

、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实行先种后补方式,实施主体完成种植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补助总资金130万元,每亩补助金额=补助总资金/验收合格后的总面积,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140元。

六、验收方式

建设完成后,由种植户在10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提交验收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初验合格后,在11月30日前统一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并将主体验收资料一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项目验收办法按比例进行抽查,最终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补贴面积及补贴金额。

验收提交资料如下:

1.验收申请表(附件4)。

2.购买米粉专用稻种子发票。

3.收购入库凭证、转款记录等证明相关材料。

注: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企业,订单收购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申报主体为种植户,订单收购相关证明材料需签字并按手印。

七、递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及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址: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娟(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417)。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米粉补贴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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