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6年7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3
发布于
河南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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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鸿浩纸业有限公司智能包装产业基地项目

报告表

河南碧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舞凤山路与凤羽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项目占地面积32295.83㎡,总建筑面积48000㎡,主要构筑物为4栋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彩印纸箱、3000万平方米水墨印刷纸箱、3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的规模。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制胶机清洗废水。项目玉米淀粉胶制胶机搅拌罐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下批次玉米淀粉胶的配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漯河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调胶工序投料粉尘、分切工序产生的粉尘、印刷废气(含润版、清洗)、覆膜废气、上光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RCO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印刷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包装印刷企业绩效A级指标要求;投料粉尘、分切粉尘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的要求。

三、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印刷机、覆膜机、模切机、分切机、切纸机、压纹机、烫金机、上光机、打包机、废纸打包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0~85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纸、废预涂膜、废钉、废玉米淀粉袋、废电化铝烫金箔、废烫金版、废润版液、废橡皮布、废水性油墨桶、废润版液桶、废洗车水桶、废上光油桶、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废含油、油墨、油墨清洗剂抹布、手套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纸、废预涂膜、废钉、废玉米淀粉袋、废电化铝烫金箔收集后作为有价废品外售;废烫金版、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印刷版、废润版液、废橡皮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含油、油墨、清洗剂抹布及棉纱手套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第二十六加油站增设LNG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107国道(白云山大道)与漯舞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

本项目拟拆除站内现有面积50m2洗车设施及配套沉淀池,并利用站内空地新增1套LNG加气撬装设备,配置1座60m3LNG储罐及2台单枪加气机,新增建筑面积100m2。本次扩建后,新增LNG(液化天然气)销售量6000m3/a,该加油站提升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其余加油站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主要设备、销售量均不发生变化。

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驾乘人员生活污水新增量为0.47m3/d、172m3/a,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唐江河。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本次扩建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LNG储罐泄压放散尾气、工艺装置区逸散废气、加气废气及汽车尾气。LNG储罐泄压放散尾气经放散管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放散总管安装于LNG加气一体撬上,由撬体自带,放散管高度需高出管口为中心的半径12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或设备平台2.0m以上。工艺装置区逸散废气、加气废气及汽车尾气以无组织排放。本工程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量为0.2155t/a,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扩建项目新增2台单枪加气机,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及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进出站口设置减速带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劳动定员不新增,不存在清罐施工作业,因此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