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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大小鼠等实验动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3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按时订单供货。供应商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订购单组织货源,并在接到订单后一周内送达,包装盒上注明诸如动物品系、数量、性别、规格、领用人等具体信息。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1:无。
时间:/ 至 2026 年 03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下午 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04 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 “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a.《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b.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 “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在线办理。
c.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d.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 -- 点击 “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 --- 申领流程详见 “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 “浙江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 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 “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中完成 “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 等操作;⑤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 15 点 —“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 “服务中心 - 帮助文档 - 项目采购 - 操作流程 - 电子招投标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 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名 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平乐街 325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干田山路 7 号 1 号楼 11 楼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与 1571576181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磊、徐锦峰、胡月、朱梅、沈佳、张小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质疑联系人:徐工
质疑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zxzy@zxbdiding.cn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 549 号城建综合大楼 11 楼)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 549 号城建综合大楼 11 楼
传 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开通会员可解锁*、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