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茂名东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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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茂名东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2025 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5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5118369;传 真:5118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东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东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村委会东侧(地皮十五)茂名威利贸易有限公司厂房

环评机构

广东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租用建筑面积为1998m2。现有项目年产改性塑料5000吨、无卤环保型阻燃剂1000吨、塑料抗静电剂500吨。本项目在现有厂房改扩建,改扩建后新增年产1000吨无卤环保型阻燃剂C,改性塑料和塑料抗静电剂产能不变。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混料、粉碎、造粒、烘干、筛分、成品等工序。主要新增生产设备有:水温控制机、粉碎机冲击磨、油温机、振动筛、卧式混合器、立式混合机等。主要原辅材料有:聚丙烯150t/a、二氧化硅39.02t/a、磷酸三聚氰胺298.8t/a、磷酸哌嗪548.1t/a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产生的浓排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冷却循环产生的浓排水(冷却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杀藻剂等辅助剂),排入市下污水管网,汇入安乐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安乐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二、废气:主要为无卤环保型阻燃剂C生产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进料/出料/破碎粉尘。废气防治措施包括:生产环节设备为密封结构,只留产品进出口在投料出料时打开;投料口设置成漏斗式装置,投料时原料包装袋密封,仅在包装袋下方开口投料;生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排放限值。三、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冲击磨、搅拌机等运行产生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措施。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助燃剂不合格品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