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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实>的通知》(双农领办发〔2026〕14号)文件精神,现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中晚稻深翻压茬;
2.水稻代烘干;
二、遴选对象
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以及其他依法注册登记、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申报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②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③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④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⑤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⑥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促进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每一环节承担服务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将服务申报材料纸质件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局)初审。本县域以外注册的服务主体,可到任何拟申请承担项目实施区域的村及乡镇(管理局)报名。
(二)乡镇推荐。乡镇(管理局)对申报主体资格、机具设备、育秧能力、服务能力、智能终端安装、带机入社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行文推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县供销联社、县农机事务中心、县经管站相关负责人)对推荐申报的项目服务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审,形成初步遴选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
(四)公示确定。县农业农村局将拟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承担项目实施服务主体。
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乡镇(管理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根据《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1.《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荣誉证书、财务报表;
3.服务主体承诺书、征信报告(由金融机构出具,含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申报主体办公场所地址、机械厂房(照片);工厂(场所)证明;
5.申报主体拥有农业机械的佐证资料(农机设备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年检证明、机械牌照、登记证书及农业机械图片资料);“带机入社”机器的“带机入社”协议和相关档案资料;
6.农机手、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
7.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8.智能终端安装及接入监管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务必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实现择优推荐。
(二)乡镇上报材料。1.主体项目申报表及主体申报材料(附件1);2.推荐报告及《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附件2)。
各乡镇(管理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推荐名单和主体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股(工商银行三楼301)。联系人:周学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双牌县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材料双牌县社会化服务申请资料
2.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双牌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乡镇推荐主体汇总表
双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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