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9月3日)
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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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建达诚食品有限公司达诚水产品加工与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建达诚食品

有限公司达诚水产品加工与配送中心

连江县粗芦岛大道与纵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福建达诚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26697m2,年产水产品罐头3万吨、鲣鱼鱼柳1万吨,并配套4万吨级冷链仓储与配送能力。

1、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源头控制,规范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生产车间应设计为密闭,同时厂区四周设置除臭液雾化喷淋;宰杀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至三级喷淋塔,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煮废气采用冷凝+油烟净化器+三级喷淋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43m高烟囱(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应配套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集中处理;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到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运营期应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包括鱼头、鱼尾、鱼鳞、鱼内脏、鱼皮、鱼骨和红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油脂、废离子交换树脂、灰渣和除尘灰等一般固废应统一收集,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处置;废机油、含油废物经规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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