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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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吉升科技有限公司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

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通港大道28号

福州吉升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福州富拉马斯塑胶有限公司进行改扩建。建设规模:将现有年产鞋面2000万片、鞋底4000万片项目改建为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鞋中底286万双,并新增36万双成品鞋项目。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年、鞋中底286万双/年、成品鞋36万双/年。

运营期:

1、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注塑/发泡废气、黏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合并后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上色/转印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DA003)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及金属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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