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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吉升科技有限公司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 |
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通港大道28号 |
福州吉升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对福州富拉马斯塑胶有限公司进行改扩建。建设规模:将现有年产鞋面2000万片、鞋底4000万片项目改建为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鞋中底286万双,并新增36万双成品鞋项目。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年、鞋中底286万双/年、成品鞋36万双/年。 |
运营期: 1、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江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注塑/发泡废气、黏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合并后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上色/转印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DA003)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及金属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