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2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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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绿祥新材料透水砖、路沿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福建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绿祥新材料透水砖、路沿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坂顶村杜棠167号

福建绿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星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1条透水砖生产线,1条路沿石生产线,采用免烧结压制成型工艺,年新增生产透水砖3000万块(折标砖)、路沿石100万延米

1、项目运营期应配套建设可行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水泥筒仓粉尘密闭收集经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放筒排放,抛光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后排放;项目石材雕刻、切割、磨边采用湿法作业方式,减少粉尘排放;原料应堆放在有顶棚、有围墙的封闭或半封闭建筑物内并配套喷淋装置。

2、项目运营期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并配套建设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养护废水,湿法作业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浇灌用水使用,不直接外排周边地表水体。

3、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车辆运输物料时,在靠近居民点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方,应减小车速,禁止或少鸣喇叭。

4、项目运营期应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产残次品、废包装袋、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应统一收集,定期处理;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用于生产工序中;废油桶、废矿物油应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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