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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关于请予审批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通过,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展示城市形象、赋能产业发展、满足市民高品质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具有显著的政治意义、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项目建成后能系统总结展示特区建设历程与新时代成就,传承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项目方案可行。我局同意建设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展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2-44*开通会员可解锁*-753686)
二、该项目位于珠海市工人文化宫首层,将当前场馆改造成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展厅,本次改造楼层为1层,改造总面积约为195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语音导览、陈列布展工程、专业灯具、多媒体系统工程及拆除工程等。
三、该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649万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1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12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设计优化工作,严格控制投资。二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场地腾退工作,妥善处理与运营方的合同关系,评估舆情风险,尽快与社会资本方就腾退方案达成书面意见,落实场地腾退工作。三是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人文化宫正常运营,请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后续阶段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应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尽量减小施工对工人文化宫运营使用的影响。
本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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