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开源交通设施厂年产300吨胶管、25万套交通设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浙江台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6-139801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拟对天台开源交通设施厂年产300吨胶管、25万套交通设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8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天行审环建示[2026]2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开源交通设施厂年产300吨胶管、25万套交通设施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天台开源交通设施厂年产300吨胶管、25万套交通设施搬迁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畴镇吉湖村湖塘94-2号

三、建设单位:天台开源交通设施厂

四、环评单位: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赁天台博远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成年产300吨胶管、25万套交通设施项目。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交通设施解包、配料、投料粉尘G6、挤出废气G7、液压废气G8(DA001)

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

混料机进料口安装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 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 液压机开模口上方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设计风量为10000m3/h;本项目交通设施解包、配料、投料粉尘G6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挤出废气G7、液压废气G8共同通过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75%,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8%,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70%;氯乙烯处理效率为20%;氯化氢处理效率为0%;臭气浓度处理效率为7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胶管解包、配料、投料粉尘G1、开炼废气G2、硫化废气G3、冷却废气G4(DA002)

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

原料解包配料设置单独小料配料间(面积6m2,高3m),小料配料间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为20次/h;开炼机上方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硬隔离 硫化罐出料口上方安装1个上吸罩局部抽风设备采用硬隔离;缓冲罐配套排放口; 开炼机、硫化罐集中布置,设置单独隔间(230m2,高2.5m),采用车间整体密闭换风,车间换风次数为8次/h,设计风量为5000m3/h;本项目胶管解包、配料、投料粉尘G1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G2、硫化废气G3、冷却废气G4共同通过喷淋塔+除雾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90%,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7%,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VOCs、臭气浓度处理效率为75%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天然气燃烧废气G9(DA003)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1415-2025)、《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二硫化碳、 非甲烷总烃、 氯乙烯、氯化氢、臭气浓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口

DW001

CODCr、氨氮、SS、石油类、硫化物、总氮、总磷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分类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处理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共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污水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①本环评建议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塑料废边角料、橡胶废边角料、集尘灰、塑料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橡胶粉尘废布袋、浮油、沉渣、废滤网、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油、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防止虫、蝇滋生。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应加强防渗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化粪池、拟建事故应急池、厂区污水处理站等的防渗工作。加强车间管理,危险物质随用随取,不得随便放置在车间内,危险物质在车间专用仓库集中存储,设置集液池、围堰等防泄漏收集措施,地面硬化不得有缝隙并铺设防渗层,做好分区防渗;定期检查。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新增占用土地,厂房已经建设完成,后续仅涉及设备的安装,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原料设置专门的原料仓库并定期检查,原料暂存处建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以及按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原料暂存处均应采用防爆电器(防爆灯、防爆风扇等),并在原料暂存处进出口安装防静电装置,张贴醒目的显示牌。②确保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③加强原料仓库、使用车间、成品仓库的管理维护。④在台风、洪水来临之前做好防台、防洪工作。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本项目发生事故概率较小,且危险源在厂内,只要建设单位在结合本环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建成后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定期进行例行监测;需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采样孔及采样平台的建设应满足采样的技术要求。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印 关闭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