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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3]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通州湾港区热电厂区
2.3 建设内容: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次招标范围景观绿化面积约14520㎡。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95.58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本工程分2期实施,每期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一期建设范围见图纸,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剩余内容属于二期建设范围。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毕业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涉及)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内容并盖有发包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4.2自 2024 年 4月30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4月30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554928213@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14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楼开标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报名时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沿海热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发示范区江安路999号 18号恒隆国际大厦B座1411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崔隽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崔隽
邮编:226300 邮编:2260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5549282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