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多媒体教室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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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院采购制度要求,现就上海音乐学院多媒体教室巡检服务项目,以校内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多媒体教室巡检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多媒体教室巡检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含税价22万元

交付地址:上海音乐学院

二、合格的报价人

1. 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三、项目投标书须包含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 相关承诺:投标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3. 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截图时间必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工程服务、会议策划、设计类项目请提供施工方案、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等相关方案(工程服务类必须)

7. 产品报价及产品介绍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养维修

9. 产品交货期或工程工期等

10. 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的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若未胶装、未密封视为无效投标书。

相关承诺附件:

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1、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亦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

5、其他承诺:(可根据项目情况补充)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标书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00

递交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门口)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53307148

五、开标事宜另行规定

六、招标需求及要求:

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校区和零陵路校区共有54间多媒体教室(包含6间智慧教室),拥有多媒体设备1000 余件,主要包含中控系统(含管理平台)、扩声系统、投影机、幕布(电子白板)、显示屏、一体机、计算机等,承担着每年2万余课时的多媒体教学工作。为保障多媒体教室各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师生的教学需求,拟采购巡检服务。

1、日常巡检维修

每月对多媒体教室各系统设备进行巡检维修,提供全年7*24小时的设备维修服务,次数不限,针对不同的故障级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设备清单及维修档案以便随时掌握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做好日常巡检的书面记录。日常维护阶段故障响应时间:5分钟内响应,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问题需提供备品备件,确保教室各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2、每学期巡检维修

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专业的技术团队对多媒体教室各系统设备进行巡检维修,包括设备性能运行情况的检查、系统线路的故障排查、设备除尘、投影画面调整等工作,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做好巡检维修的书面记录。

3、考试巡检维修及保障

根据校方需要,每年艺术类统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校考等重要考试期间,考前做好巡检维修服务相关工作,考试期间协助校方做好相关保障事宜。

4、软件巡检升级

为更好地提供多媒体教室中的软件使用体验,每季度对多媒体中控软件、多媒体教室管理平台软件、各教学软件进行检查维护,对发现的漏洞、风险进行维护升级,对教学桌面进行性能优化,如清理不必要的文件、调整启动项等,以提升系统响应速度和稳定性,同时保证教学桌面清洁,对解决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此外,针对多媒体教室中的核心设备“多媒体中控及多媒体教室管理平台软件” 的软件升级,需提供Extron原厂授权书。

5、培训服务要求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安排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提供详细的关于多媒体教室各系统的课程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后确保校方人员具备日常维护和解决简易突发故障的能力。

提供本项目中多媒体中控及教室管理平台软件的日常操作培训,培训服务需由软件原厂商提供。

提供培训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资料、用户手册、培训PPT等。

6、其他

(1)服务期满需提供针对上海音乐学院多媒体教室巡检维修的年度服务报告。

(2)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处理响应及时性、问题处理的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测评、满意度测评、问题处理的反馈情况等维度,具体测评指标以实际提供为准,满分100分。采购人每季度考核一次,得分<90分,计警告1次;得分<85分,每低1分扣除服务费的2%;得分<80分为考核不合格,且未能提供有效的整改服务提升方案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合同金额中扣除服务费的10%。

(3)本项目中维修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为更好的延长设备的生命周期,原则上建议使用原厂维修配件及耗材。若遇设备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确实无力修复,需送原厂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送原厂修理,并在规定维修时间内收回设备,设备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邮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修期间需提供备品备件保障教学需求。

(4)结合日常巡检情况,定期、及时完成对备品备件的购置(补仓)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校方做好相关设备资产的清查和管理工作。

(二)商务要求

1. 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服务期一年

2. 交付(实施)的和地点(范围): 上海音乐学院

3.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服务期满后,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金额。

4. 报价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金额(元)

1

日常巡检维修

1项

2

每学期巡检维修

1项

3

考试巡检维修及保障

1项

4

软件巡检升级

1项

5

培训服务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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