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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我院两个院区电瓶车扫码充电、轮椅租赁、无锡院区被服洗涤服务及病员陪护等6个社会化项目场地市场租金价值评估,作为向供应商收取场地租金的定价依据,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允、可追溯。
二、项目要求
1.评估方法:每处场地须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法,有限市场比较法,比较案例不少于3个,须为同区域同类业态真实成交案例
2.定价要素:须结合医院人流量、营业时间限制、经营品类受限等因素,合理确定租金修正系数,并在报告中说明
3.报告内容:至少包含评估假设、方法选用依据、计算过程、评估结论及风险提示。
三、工期与成果要求
1、工期:接采购人通知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并提交测绘数据、报告;
2、成果要求:提交测绘报告一式三份。
四、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报价单位具备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房地产估价师或者资产评估师。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资产评估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房地产估价师或者资产评估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单位为其缴纳的*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提供报价单,加盖公章。
注:除前述列举项,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可一并提供。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须密封邮寄。
六、报价说明
固定总价包干。本项目评估费用报价上限:1.8万元,超过该上限的报价无效。
评估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的各类风险及其他不确定因素,一旦成交,费用不再调整,评估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结算方式
评估单位提交评估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测量费用。
付款前,评估单位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评估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八、成交方式
1、本项目以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满足报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在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报价人的最低报价相同时,由比价小组组织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进行二轮报价,价格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如二轮报价的最低报价仍相同,则在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中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2、成交人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价活动。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截止期后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101号
联系人:陆助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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