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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7 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25)38号、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出让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P(2025)38号 | 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路西侧 | 19870.86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1479 | 7392 |
| P(2025)39号 | 宜昌市点军区科教路与锦园路交会处西侧 | 19735.38 | 城镇住宅用地 | 不大于1.6 | 不大于32% | 不小于30% | 1076 | 5376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申请参加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资格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30时起
拍卖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楼)
八、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5〕32号)要求,该宗地开发的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
2.根据相关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4.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5.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九、联系方式:
1.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联系人:牛冬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铁建1818写字楼2312室
联系人:倪源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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