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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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新疆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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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询价

采购编号:ZTSSJ03-SESSZDL-2026-002

询价文件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号:SPHNT-01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二六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03-SESSZDL-2026-002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商品混凝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十二师五一农场,拟建科创中心周边,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城市公共资源配置,补齐交通发展短板,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新区示范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我院启动“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前程路(锦绣街一安邦街》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前程路道路长度1065.80m,路线设计全长1108.29m(南接锦绣街30.50m+道路长度1065.80m+北接安邦街11.99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双向两车道。“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兴业街(初心路一兴华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兴业街道路长度842.03m,路线设计全长864.78m(西接初心路11.50m+道路长度842.03m+东接兴华路11.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双向两车道。“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纬五路(成边西路一前程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纬五路道路长度227m,路线设计全长285.98m(西接成边西路23m+道路长度227m+东接前程路35.9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双向两车道。“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戍边西路(兴业街一安邦街》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成边西路道路长度314.49m。

本次施工道路、交通、道路照明、绿化、灌溉、电力土建工程共6个分项;电力土建工程,本项目在西侧人行道下设计12孔(12+2》电力排管,长度约209m,与成边西路现状电力排管相接,与兴业街、安邦街规划电力排管相接,在适当的位置预留6孔电力支管供两侧用户接入,向道路两侧企业用户及道路路灯、道路景观照明供电,为该道路两侧区域的发展提供有利的电力保障。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混凝土

C15

20

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2

混凝土

C20

123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3

混凝土

C25

7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4

混凝土

C30

4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5

混凝土

C35

39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6

混凝土

M10

5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科创中心周边

2026/5/5-2027/4/1

合计

2899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商品混凝土单位要求商品混凝士生产供应单位,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士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1.2、关于商品混凝士强度等级、功能性(抗渗、抗冻、抗折)耐久性(氯离子、碱含量)、施工性(坍落度、泵送、缓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

2、原材料要求

2.1、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2、搅拌混凝士所使用的水泥出厂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3、进入冬季施工期时,掺有防冻剂的混凝士原材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物质。

2.4、夏季高温期,混凝土搅拌时采用经过低温处理的材料或采取控温措施(用地下低温水、加入冰屑、用水冲洗粗骨料等)。

3、混凝土配合比主要参数要求

本工程混凝土分为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P6或F200)两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

3.1、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

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2、搅拌混凝士所使用的水泥出厂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3、水泥品种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为4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4、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25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5、砂宜使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砂率宜为35%~45%。

3.6、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3.7、根据《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现场施工要求,混凝土出站时及进场实测坍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坍落度

部位

基础底板

剪力墙、柱

梁板

单位mm

160±20

180±20

160±20

4、外加剂要求: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的质量要求,可使用环保型复合防冻剂或泵送剂;微膨胀混凝土外加剂选用UEA系列微膨剂。地下室底板、外墙及顶板采用抗裂防水剂。外加剂供应方应提供详细的实验数据,数据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等国家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外加剂的性能应满足技术要求及现场施工要求,并确保外加剂的正确使用。

5、混凝士供应速度要求:混凝土搅拌站应考虑混凝士运输的时间控制,确保施工现场混凝土连续浇筑。

以上材料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采购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报价物资的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三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3、生产报价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三)合同交货计划

1、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物资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验收过磅数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在卸货后2个小时内进行共同现场确认。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费、加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等一切费用。本次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本次询价中标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为准。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20 %)

☑铁建银信(80 %),兑付期限为:6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60% ,270天内支付至95%,剩余5%于9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需乙方接到通知后2天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3.4.3供货地点:报价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自行确定。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5112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2666号A座

联 系 人:谢东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286521556@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师科创中心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魏庭龙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7132223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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