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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项目
石灰粉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XB-SHF-WZ-2026-003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项目经理部就石灰粉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崇文塔六路(超导西侧路~正阳大道)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泾大道以南、正阳大道以西,道路西起规划超导西侧路、东至现状正阳大道,全长675.119 m,道路红线宽度25m,单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轴载。道路断面形式:25m(红线宽度)=2m(人行道)+2m(非机动车道)+1.5m(侧分带)+14m(机动车道)+1.5m(侧分带)+2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小规模纳税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二年有国家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6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3~2025年)具有询价产品公路、市政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至少2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2.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期内。
2.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熟石灰 |
Ⅲ级灰 |
吨 |
1121 |
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 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超导西侧路-正阳大道)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工地 |
工期开始到工期结束 |
2 |
生石灰 |
CaO+MgO≥80% |
吨 |
369 |
|||
合计 |
吨 |
149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钙质石灰粉必须符合项目以及业主要求的原材料产品。
定义:MgO≤5% 为钙质生石灰;分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核心参数(钙质生石灰):
- 有效CaO+MgO:优等品≥90%;一等品≥85%;合格品≥80%
- 未消化残渣(5mm圆孔筛):优等品≤5%;一等品≤10%;合格品≤15%
- CO₂含量:优等品≤5%;一等品≤7%;合格品≤9%
- 产浆量:优等品≥2.8L/kg;一等品≥2.3L/kg;合格品≥2.0L/kg
二、消石灰(钙质)关键指标(GB/T 1594-2017)
- 定义:MgO≤4% 为钙质消石灰;分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核心参数(钙质消石灰):
- 有效CaO+MgO:优等品≥65%;一等品≥60%;合格品≥55%
- 游离水:≤4%
- 细度(0.125mm筛余):优等品≤3%;一等品≤10%;合格品≤15%
- 安定性:必须合格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近二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
2.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出厂单据、石灰粉出厂质量书等文件必须随货同行。必须按要求按时提供。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及甲方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以上材料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类型:
☑银行转账 ( %)
☑铁建银信 (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2)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电汇、铁建银信、银行承兑、应收账款供应链等方式进行支付(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付款方式:双方每月进行对账,对账结束后乙方出具发票;待全部供货结算完毕后12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以铁建银信等金融工具进行支付,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和损失)。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验收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执行,质量标准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交付的产品须具有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问题处理:验收过程中发现石灰粉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街道办启航时代广场A座10层
邮编:710016 电子邮件:2473263026@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西北工程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超导西侧路-正阳大道)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潘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4732630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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