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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CRCC-LGFB-2026-007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就 21 局(南广铁路项目)(地材)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境内,管段里程DK73+200-DK81+971.45,从广安南站南充端起始里程DK73+200,止于汤家梁跨广泸高速特大桥28#台(DK81+971.45),线路全长8.771公里,其中区间路基10段/3.183公里,站场路基1段/2.6公里,桥梁10座/2.647公里,明挖隧道2座/0.612公里,涵洞13座/56横延米,房屋工程3座(其中1座综合楼2200平方,2个探测机房22平方),铺轨基地1处(占地98亩),拌合站1处,集料拌合站1处,主要施工内容为站前土建工程施工(含广安南站站改工程)、土地征(租)用及拆迁补偿、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广安南站站改房屋工程、广安南站站改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过渡工程、临时场站大临设施、铺轨基地大临设施和全线轨道铺设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须有厂家出具的委托证明材料。
1、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钢结构有关资质。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2023-2025年)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6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7其他要求:厂家日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
2.8其它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投标保证金 |
1 |
机制砂 |
DC-01 |
中粗 |
t |
8075 |
南广铁路NGZQSG-05标段项目经理部 |
广安市枣山区光华大道枣山货运停车 |
采购人通知 |
1万元 |
2 |
碎石 |
5-10mm |
t |
2260 |
|||||
3 |
碎石 |
10-20mm |
t |
5676 |
|||||
4 |
碎石 |
16-31.5mm |
t |
3340 |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7864
户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南大街支行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物资名称:砂石料
1.2技术要求:
细骨料技术标准
依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
1、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
累计筛余% 集配区 方孔筛mm |
Ⅰ区 |
Ⅱ区 |
Ⅲ区 |
|
9.5 |
0 |
0 |
0 |
|
4.75 |
10~0 |
10~0 |
10~0 |
|
2.36 |
35~5 |
25~0 |
15~0 |
|
1.18 |
65~35 |
50~10 |
25~0 |
|
0.60 |
85~71 |
70~41 |
40~16 |
|
0.30 |
95~80 |
92~70 |
85~55 |
|
0.15 |
天然河沙 |
100~90 |
100~90 |
100~90 |
机制砂 |
97~85 |
94~80 |
94~75 |
|
注:除4.75mm和0.60mm筛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集配与上表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
2.细骨料碱活性应按《铁路混凝土》TB/T 3275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进行鉴别和相关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30%。
梁体、轨道板、轨枕、接触网支柱等构件中使用的细骨料的快速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20%。
3、细骨料的性能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C30 |
C30~C45 |
≥C50 |
||||
1 |
含泥量 |
≤3.0% |
≤2.5% |
≤2.0% |
按GB/T14684检验 |
|
2 |
泥块含量 |
≤0.5% |
||||
3 |
云母含量 |
≤0.5% |
||||
4 |
轻物质含量 |
≤0.5% |
||||
5 |
有机物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
6 |
压碎值指标(机制砂) |
≤25% |
||||
7 |
石粉含量(机制砂) |
MB<0.5g/kg |
≤15.0% |
|||
0.5g/kg≤MB<1.40g/kg |
≤10.0% |
≤7.0% |
≤5.0% |
|||
MB≥1.40g/kg |
≤5.0% |
≤3.0% |
≤2.0% |
|||
8 |
吸水率 |
≤2.0% |
||||
9 |
坚固性 |
≤8% |
||||
10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SO3计) |
≤0.5% |
||||
11 |
氯化物含量(以CL-计) |
≤0.02% |
||||
注:
1、动容破坏环境下,细骨料的含泥量应不大于2.0%,吸水率应不大于1%。
2、当细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者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使用。
粗骨料符合TB10424-2018规范要求
依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B 10005-2010)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8)
1、粗骨料颗粒级配
公称粒径(mm) |
累计筛余,按质量(%) |
||||||||
方孔筛(mm) |
|||||||||
2.36 |
4.75 |
9.5 |
16.0 |
19.0 |
26.5 |
31.5 |
37.5 |
53 |
|
5~10 |
95~100 |
80~100 |
0~15 |
0 |
- |
- |
- |
- |
- |
5~16 |
95~100 |
85~100 |
30~60 |
0~10 |
0 |
- |
- |
- |
- |
5~20 |
95~100 |
90~100 |
40~80 |
- |
0~10 |
0 |
- |
- |
- |
5~25 |
95~100 |
90~100 |
- |
30~70 |
- |
0~5 |
0 |
- |
- |
5~31.5 |
95~100 |
90~100 |
70~90 |
- |
15~45 |
- |
0~5 |
0 |
- |
5~40 |
- |
95~100 |
70~90 |
- |
30~65 |
- |
- |
0~5 |
0 |
注:
1)粗骨料的最大工程粒径不宜超过刚进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1/2),且不应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
2)配置强度等级C50及以上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
粗骨料的压碎值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30 |
≥C30 |
||||
岩石种类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沉积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喷出的火成岩 |
碎石 |
≤16 |
≤20 |
≤30 |
≤10 |
≤12 |
≤13 |
卵石 |
16 |
12 |
||||
注:沉积岩(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2、粗骨料的性能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
<C30 |
C30~C45 |
≥C50 |
按GB/T 14685检验 |
||
1 |
针片状颗粒总量 |
≤10% |
≤8% |
≤5% |
|
2 |
含泥量 |
≤1.0% |
≤1.0% |
≤0.5% |
|
3 |
泥块含量 |
≤0.2% |
|||
4 |
岩石抗压强度(碎石) |
大于等于1.5倍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 |
|||
5 |
吸水率 |
≤2.0%(动容破坏环境下≤1.0%) |
|||
6 |
紧密空隙率 |
≤40% |
|||
7 |
坚固性 |
≤8%(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5%) |
|||
8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以SO3计) |
≤0.5% |
|||
9 |
氯化物含量(以CL-计) |
≤0.02% |
按TB/T3275检验 |
||
10 |
有机物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按GB/T 14685检验 |
||
2.响应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2 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证。
2.3 招标物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及相关认证文件等。
3.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4.响应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响应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供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5.验收要求
5.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5.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过磅验收,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5.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4.严禁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退货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或者中止合同。
6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R银行转账( %)
R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投标人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至70%,180天内支付至95%,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结束后支付。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通知。
3.4.3供货地点:广安市枣山区光华大道枣山货运停车附近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5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永川区文昌路877号
联 系 人:杨吉特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77172541@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广铁路NGZQSG-05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区光华大道枣山货运停车
联 系 人:王同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398078217@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