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公司越西县市政停车场建设项目管桩公开招标采购一号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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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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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越西县市政停车场建设项目管桩招标采购,由于业主资金问题现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及报价说明进行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约定:

1、支付账期: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对账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期对账结算货款的80%,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但不解除质量责任。质保期从甲方通过竣工验收时起计算,质保期一年。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预付款:无。

2、报价说明:采用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损耗、检验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车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资金占用费用和利润、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本次报价须综合报价,管桩单根长度不论米数,按照现场需求计划为准。须分批次进场。)

现修改后招标文件约定:

1、支付账期:月结。供货完成后甲乙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开具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期对账结算货款的50%,供货结束后一年内支付至对账金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但不解除质量责任。质保期从甲方通过竣工验收时起计算,质保期一年。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预付款:无。

2、报价说明: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损耗、检验试验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车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资金占用费用和利润、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本项目管桩须一个月内施工完成,须分批次进场,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本次报价单根管桩不论米数,具体单根长度以甲方下单计划为准。望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垫资费用。)

招标文件补遗进行以上说明,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互相配合做好本次招标工作本次招标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还请谅解。

2026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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