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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中铁十六局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阳区和开发区交界,北环路以北、凤仪道以南、银河路以西、经五路以东。廊坊东站北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31793.18平方米,主要建设交通综合楼、配套辅助用房、地下车库等。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绿柳路、经七路、经七东路、黄丹路、纬乾道、内部一、二、三、四路,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A、B、C、D四个匝道,匝道总长度为3193.7米。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供货产品相关业绩证明。
2.5其它要求:
2.5.1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需具备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为保证产品质量、性能参数达标,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报价。
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保证金,为了保证询价的严肃性,凡是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进行报价的,报价的产品不符合检验标准的,低价中标放弃供应的,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经判定为恶意行为后将被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录,1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公司所有物资招标和询比价的投标工作。
2.5.2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人员一致认为高于市场价格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废标。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 |
EA AC Ⅱ型 |
t |
500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环道廊坊北站北广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2技术规格书:
1. 执行标准:
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均需符合 《混凝土膨胀剂》GB 23439-2017中Ⅱ型产品要求,同时满足本项目补偿收缩混凝土施工及设计规范要求(《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8-200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适配散装运输、罐储及电子计量添加工艺要求。
2.核心技术指标要求:
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各项技术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进场复检各项指标均须合格,限制膨胀率为核心控制指标,需确保混凝土硬化阶段产生适量微膨胀,有效抵消干缩、温缩应力,满足后浇带 30d 封闭的收缩补偿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检测项目 |
单位 |
GB23439-2017 Ⅱ 型 标准要求 |
本项目验收要求 (不低于标准) |
水中 7d 限制膨胀率 |
% |
≥0.050 |
≥0.050 |
空气中 21d 限制膨胀率 |
% |
≥-0.010 |
≥-0.010 |
凝结时间(初凝 / 终凝) |
min |
≥45/≤600 |
≥45/≤600 |
抗压强度(7d) |
MPa |
≥22.5 |
≥22.5 |
抗压强度(28d) |
MPa |
≥42.5 |
≥42.5 |
细度(比表面积) |
m²/kg |
≥200 |
≥200 |
氧化镁含量 |
% |
≤5.0 |
≤5.0 |
碱含量 |
% |
≤0.75 |
≤0.75 |
氯离子含量 |
% |
≤0.06 |
≤0.06 |
颗粒均匀性 |
- |
无结块、无大颗粒 |
无结块、无大颗粒 |
3.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为粉状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色泽均匀,无结块、无硬颗粒、无杂质、无受潮现象,流动性良好,确保散装运输过程中不堵管、罐储不结拱、电子计量系统不卡料,能实现连续、精准添加。产品须具备良好的批次稳定性,同一批次、不同批次间核心技术指标(尤其是限制膨胀率、细度)偏差≤±5%,确保混凝土质量一致性。与本项目商混站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矿粉、聚羧酸系减水剂等胶凝材料、外加剂相容性良好,无不良反应,不降低混凝土和易性、强度、抗渗性等核心性能,掺加后混凝土抗渗等级≥P8。产品在散装罐储条件下,常温密封存储30 天内性能无衰减,限制膨胀率等核心指标仍满足本项目验收要求,无吸潮、结块、流动性下降等问题。产品不含有害杂质,符合混凝土绿色施工要求,对生产、施工人员无健康危害,对环境无污染。
4.所有供货物资须附带出厂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并按项目要求完成标识与包装。供货时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盖红章)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批次质量证明文件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一式四份。交货时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验收,结合外观检查、资料核对与现场抽样送检结果判定是否合格。凡发现以次充好、提供虚假资料者,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法律责任。
(一)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相关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件、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供货产品相关业绩证明
(三)合同交货计划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订单计划为准。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环道廊坊北站北广场附近,分批配货到现场。
1. 运输要求:本产品应采用散装供货方式,无外包装,供货方需确保运输罐车罐体内部清洁、干燥、无残留、无锈蚀,罐体与商混站外加剂罐的连接卸料管路适配,满足密封卸料要求。运输车辆为专用散装水泥 / 粉状外加剂罐车,罐体需有密闭防潮装置、卸料加压装置,罐体容积适配项目供货批次要求,车辆须具备合法运营手续及年检合格证明。罐体内部需提前清理干净,无水泥、粉煤灰、其他外加剂等残留杂质,确保膨胀剂不受污染;运输前检查罐体密闭性,防止运输过程中吸潮、进水、漏料。运输过程中做好防颠簸、防暴晒措施,严禁在雨天、大雾天无有效密闭保护的情况下运输;卸料前罐体需做除尘处理,避免扬尘污染。到货前 24 小时向采购方及商混站报备到货信息(车次、数量、生产批号、预计到货时间),到货后配合商混站完成卸料、验收工作,卸料过程中安排专人现场值守,处理堵管、漏料等突发问题。每车随货附带随车单据,包含:产品名称、型号(Ⅱ型)、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净重、执行标准、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单据信息需与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一致。
2.供货保障:供货方须具备年产能≥5 万吨的生产能力,确保本项目供货需求,单批次供货响应时间≤24 小时,紧急补货响应时间≤12 小时,严禁出现断供、迟供情况。供货方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驻场(商混站),提供技术指导,包括:计量系统调试、掺量优化、拌合工艺调整、罐储维护、混凝土性能检测等;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需在 2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供货方需配合商混站、施工单位做好混凝土试配工作,提供补偿收缩混凝土配合比优化建议,确保混凝土性能满足本项目后浇带 30d 封闭及抗裂抗渗要求。
(五)验收要求
1.到场验收:产品到货后,采购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商混站四方共同验收,核对随车单据信息,检查运输罐体清洁度、密闭性,观察膨胀剂色泽、流动性,无结块、无杂质、无受潮、信息一致方准予卸料。取样复检: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同一生产批号为一个检验批,每检验批不超过 200 吨;本项目总用量 600 吨,至少分为 3 个检验批,每批到货后由四方共同现场取样,委托具备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
2.复检项目:限制膨胀率(水中 7d、空气中 21d)、细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含水率、颗粒均匀性;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复检不合格的产品需无条件由供货方拉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同时供货方需在 48 小时内补供合格产品。
3.计量验收:商混站电子计量系统需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供货方需配合商混站调试计量系统,确保膨胀剂掺量精准,计量误差≤±1%,并留存计量校准记录。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税金、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铁建银信、票据、供应链金融、信用证】等方式付款。付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等由【卖】方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剩余25%于180天内付清,5%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支付(质保期一年)。延期付款宽限期15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的0.5倍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货物在中标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进场。
3.4.3供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廊坊北站北广场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2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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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环道大屯村
联 系 人:支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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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8500082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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