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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
(挂篮配件)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22J-JWGT-XJ-2026-002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就中铁二十二局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挂篮配件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天津枢纽相关工程JWTJSN-1标段包括:滨海西站改建工程;津潍津秦下联线路长度5.263km;津潍津秦上联线路长度5.424km;津潍京滨下联线路长度1.413km;津潍京滨上联线路长度1.197km;津潍至环渤海下行联络线路长度1.069km;津潍至环渤海上行联络线路长度0.996km;范围内桥涵、路基及附属、轨道(不含高铁长钢轨铺设)、改移道路、挖除树根、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相关工程等;代建范围(JWTJSN-1标、JWTJSN-2标)所有预制箱梁的预制、架设作业及全部桥梁桥面系工程。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报价人报价即代表响应询比文件内所附合同版本。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为综合到站单价(含税、含运费)。铁建云采平台上的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因系统物料原因有误,请参照《询比一览表》内标注的“材料名称及单位”进行对应报价(编写报价单),实际询比物资以本询比文件内为准。报价文件格式参照第三章要求。本次购买询价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包件标书费售价为200元/包件(标书费仅可提供收据,无法提供发票,本次标书费以保证金形式收取,投标人购买标书转款后表示认可该要求,汇款时请备注标书费,别写“保证金”等其他名称)。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挂篮配件)询比一览表
询比编号:ZT22J-JWGT-XJ-2026-002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送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交货要求 |
询比报名费(元) |
系统内的名称 |
系统内的规格型号 |
1 |
GLPJ-01 |
轨道垫梁 |
32工钢,L=900 |
件 |
20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路往西300米(中铁二十二局)施工现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
货到工地,经检测验收合格 |
200元/包件 |
楔形支架垫块 |
零件号 AZ962555500038 |
2 |
轨道连接槽钢 |
L=588 |
件 |
20 |
可滑动连接支座 |
304 ≥100mm |
|||||
3 |
扁担梁 |
16B槽钢 L=600 |
件 |
200 |
承重索扁担梁 |
2410×700×450mm |
|||||
4 |
轨道 |
L=6000 |
件 |
4 |
走行轨道 |
型号 QU100 |
|||||
5 |
轨道连接板 |
210*280 |
件 |
20 |
卷式夹板 |
450×110mm |
|||||
6 |
吊带下固定 |
210*200 |
件 |
24 |
后端固定座 |
型号 55010120000/组件 |
|||||
7 |
销轴 |
Ф49*105 |
件 |
104 |
销轴 |
零件号 725-21-C11B90 |
|||||
8 |
销轴 |
Ф49*220 |
件 |
160 |
销轴 |
零件号 B-G*开通会员可解锁* |
|||||
9 |
销轴 |
Ф80*200 |
件 |
1 |
销轴 |
零件号 Z-29C-12E-00081 |
|||||
10 |
销轴 |
Ф80*220 |
件 |
1 |
销轴 |
零件号 Z-29C-12E-00087 |
|||||
11 |
销轴 |
Ф100*500 |
件 |
110 |
销轴(QPQ) |
零件号 380907329 |
|||||
12 |
开口销 |
L=150 |
件 |
100 |
开口销 |
12×150mm |
|||||
13 |
开口销 |
L=100 |
件 |
368 |
开口销 |
10×100mm |
|||||
14 |
吊带 |
25*180*6000 |
件 |
36 |
环形吊带 |
15t×13m |
|||||
15 |
吊带 |
25*180*500 |
件 |
40 |
环形吊带 |
15t×16m |
|||||
16 |
吊带 |
25*180*1500 |
件 |
48 |
环形吊带 |
20t×10m |
|||||
17 |
吊带 |
25*180*3000 |
件 |
20 |
环形吊带 |
5t×2m |
|||||
18 |
承重吊架 |
件 |
1 |
挂篮吊架滚筒 |
45# Φ108×385mm |
||||||
19 |
上吊架 |
件 |
15 |
螺旋中轴吊架 |
零件号 907841A |
||||||
20 |
下吊架 |
件 |
4 |
吊架总成 |
零件号 WG9725939065 |
||||||
21 |
后锚压梁 |
L=2400 |
件 |
8 |
下导梁锚固装置 |
尺寸(直径) 100 |
|||||
22 |
机械调整垫座-1 |
800*160 |
件 |
15 |
垫块 |
型号 32*开通会员可解锁*/钢板30/45 |
|||||
23 |
吊带调整垫座 |
3孔 |
件 |
15 |
垫块 |
型号 5*开通会员可解锁*/钢板30/45 |
|||||
24 |
机械调整垫座-2 |
800*200 |
件 |
15 |
垫块 |
零件号 27400104181 |
|||||
25 |
调整丝杠 |
6*60*300 |
件 |
30 |
丝杆 |
M10×1000mm |
|||||
26 |
T60螺母 |
T60 |
件 |
30 |
锁紧螺母 |
型号 C064061Y |
注:具体交货地点、需求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因铁建云链系统选择物料名称时有差异,请报价单位按照上表的(系统内的名称相对应)实际采购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进行报价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一、设计依据:
1.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挂篮施工图设计设计图纸;
2.《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2-2017);
3.《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3-2017);
4.《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TB10203-2020);
5.《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17);
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11);
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5—2020);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主要技术性能:
1.销轴采用40Gr材质,吊带采用Q355材质,其他挂篮配件及预埋件采用Q235材质:
2.各挂篮配件及预埋件设计必须保证与甲方现有挂篮匹配,因不匹配产生的问题有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其他要求
授标单位需按照上述技术规格书提供成套挂篮,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挂篮标准要求后交付。且满足受力计算及使用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物资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物资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 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物资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物资验收以现场实际成套点收数量为准,并根据卖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经买方技术人员的复核确认)理论重量复核投标物资的实际重量,过磅和理论换算正负公差按国际规定范围内,投标人提供原材料应按照图纸规格加工,禁止原材料规格以大代小或以小代替大。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5‰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异议方负责;若超出±5‰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浮动价格(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剩余30%于18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款项宽限期为12个月(无息且不承担违约金)。宽限期后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最终实际欠付货款金额的2%。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账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票据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4)发票实行一票制(以供应商报价含税最低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路往西300米(中铁二十二局)施工现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以供应商报价含税最低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②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报价人报价即代表响应询比文件内所附合同版本。
三、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格式及格式附件参照第二章要求)。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6年4月28日12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东鹏智谷商务港9号楼一门一层
联 系 人:刘为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7553348@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云山道与塘黄路交叉口往西30米中铁二十二局津潍高铁项目部会议室(中铁二十二局)
联 系 人:王玉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033808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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