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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HN-XJ-2026-44
一、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储局某局某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补充,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与招标办公室)。使用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项目部。本项目所采购的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某处,施工内容含拆除、新建、维修改造及其他专项工程。拆除工程涉及轻钢结构、货棚等建构筑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5.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采购生产厂须具每年产量不低于采购物资5倍数量;
2.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三年内财务资金管理良好,无负债经营状况;
2.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5.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年内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诉讼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2.5.6投标人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5.6.1没有不良记录(如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宣布投标资格等)。2.5.6.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报价表》
3.2技术规格书: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3.3结算和付款
3.3.1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价格进行结算。
3.3.2 付款方式
(1)甲方下单后,甲方将合同总价的10%货款转入乙方账号作预付款,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先提供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2)设备产品零部件、结构件、随机配件及易损件、工具等全部(整机供货的为整机及其随机配件、易损件、工具)货物进场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批次货物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设备总价至70%(含预付款)。
(3)该批设备安装完毕,安全检验合格后并通过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后出具特种设备使用标志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该批货物总价至97%(含预付款)。
(4)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免息付清,若存在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各阶段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以款项到乙方银行账户时间为准),以经盖章的传真、电子邮件向甲方确认。
(5)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等支付方式,乙方承担票据贴息费用。
(6)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24个月,自设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之日起计算。
(7)质量标准按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图纸规范要求执行。
(8)中标人需保证所供应的设备满足现场要求,不接受低价中标后与项目商议调价或提出无法供应等不合理要求,供应质量不满足要求的,将按照合同条款从重处罚并加入不良供应商名列,限制参与后续平台系统招投标事宜。
3.3.3设备交付
3.3.3.1合同签订后 3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的正式设计图纸供甲方确认,同时须以正式文本向甲方提供足够详细的设备基础图或其它需预先提供给甲方的图纸。甲方的确认不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确认人: 王才金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中铁二十五局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
3.3.3.2交货约定: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中铁二十五局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
联系人: 李青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3.3.3合同工期:
开始进场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付使用时间: 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
如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使用,逾期交付设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项目部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铁建环球中心2号楼19楼
联 系 人:黎 敏 廖鑫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部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章 供应商报价
报 价 表
致:(采购人)
我公司已经仔细阅读了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HN-XJ-2026-44),并接受贵单位在询价采购中的要求。现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回复,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该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现将报价情况如下: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使用项目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① |
设备含税到站单价 ② |
设备含税到站总价 ③=①*② |
设备增值税率 ④ |
设备安装含税单价 ⑤ |
设备安装含税总价 ⑥=①*⑤ |
设备安装增值税率 ⑦ |
电梯维保年费⑧ |
备注 (品牌) |
1 |
有机房载货电梯 |
1、轿厢尺寸:3000mm宽*3000mm深*3000mm高; 2、厅门尺寸:2400mm宽*2900mm高; 3、开门形式:中分双折; 4、载重:5000kg; 5、电梯行程:共2层,1层层高13.2米,2层层高8米; 6、层/站/门:2/2/2(货梯1、货梯2); 7、电梯导轨:6条主轨、2条副轨; |
国家粮储局广西某处建设项目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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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价含税小计 |
安装报价含税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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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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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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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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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合价包含设计、制造、材料、税费、运输、装卸车、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检测检定、质保期内维保1年及售后服务等费用,需列出1年维保所需金额,为交钥匙工程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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