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铁岭县供水项目预制水泥井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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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辽宁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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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CRCC-ZTJ1903JC-2026-102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就中铁十九局铁岭县供水项目预制水泥井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铁岭县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新建管道工程及房建工程。其中新建管道工程及其附属构造物主要包括:直埋管道24.6km,定向钻管线工程17.5km,各类井室323座,穿越京哈高速铁路1处、穿越京哈铁路1处、穿越北军专线2处、穿越南军专线1处、穿越省道及以上道路8处、穿越县道及以下水泥路面95处等;房建工程主要包括:综合用房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楼暖通及给排水工程,警卫室建筑与装饰、暖通及给排水工程,附属用房建筑与装饰、暖通、给排水及锅炉房工程,厂区内配套土建工程,泵站建筑与装饰工程,泵房暖通及给排水工程等。现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本次采购物资招标条件。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指示自愿在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签章系统登记注册,自费选择合适套餐,并承诺同意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订。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1400*1500*1600

7

铁岭县城乡供水项目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铁岭县供水项目施工工地

以采购方每批次采购计划为准

2

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1500*1500*1700

20

3

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1700*1700*1800

10

4

预制混凝土检查井

1900*2400*2250

2

5

预制混凝土检查井井圈

φ800*200

200

合计

239

检查井每座含φ800开孔盖板,壁厚及盖板厚度需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经严格的品质检验后出厂,必须符合买方设计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为: 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企业标准生产和检验,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二)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报价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报价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4. 生产报价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报价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计量规则

(六)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票据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240天内支付至97%,剩余3%于36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581600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

联 系 人: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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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铁岭县供水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腰A北一路

联 系 人:任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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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3965459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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