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沿公路项目地材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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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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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 十一 局(北沿公路)地材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1(10)-BYGLEQ-XJ-2026-0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第十分中心就北沿公路二期项目经理部地材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北沿公路二期(前哨大堤-中滨路)道路新建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裕安现代社区单元(CMXS4003),西起安秀路以西约130m,东至中滨路,范围内全长约531m,规划红线宽度40m,按二级公路城镇化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无

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级配碎石

0-37.5mm

7168

北沿公路二期项目

崇明岛北沿公路与安寿路交叉路口

依据采购计划分批交货

2

砂砾石

0.075-53mm

12900

合计

说明: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所供地材(级配碎石、砂砾石)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石料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不含黏土块、植物根系等有害杂质,质量资料检测项目指标齐全,关键技术指标不低于下列规定:1.级配碎石(0~37.5mm,路面基层用)(1)压碎值≤30%(试验方法:T0316);(2)针片状颗粒含量≤20%(T0312);(3)0.075mm以下粉尘含量≤2%(T0310);(4)液限≤28%,塑性指数<6(潮湿多雨地区);(5)承载比(CBR)≥100%;(6)颗粒组成(级配范围)符合JTG/T F20—2015表4.5.8的规定,最大公称粒径不大于37.5mm,级配连续、无粗细集料离析。

2.砂砾石(0~53mm,底基层/垫层用)

(1)压碎值≤35%(T0316);

(2)针片状颗粒含量≤20%(T0312);

(3)0.075mm 以下细料液限≤28%,塑性指数<6;

(4)最大公称粒径不大于 53mm,颗粒组成符合JTG/T F20—2015每批次材料供货时应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料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砂石料、建筑用石料或建材销售);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集料检验报告(含颗粒级配、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塑性指数等指标,一年内有效);4.料场(矿山)开采许可或合法料源证明,以及生产工艺说明(破碎设备型号、筛分设备、料场位置及日产能);5.近3年内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份;6.报价响应文件中须列明拟供地材的料源、规格、级配组成及各项技术指标实测值。

(三)合同交货计划:1.供货方须在收到需方供货计划(通知)后2天内将材料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分批次、分规格供货;2.交货批次及数量以需方每月25日前下达的下月供货计划为准;现场施工临时加量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3.每批次交货须随车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该批次检验报告。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1.供应保障——建立24小时调度联络机制,明确专人对接;供方须具备与本次采购数量相匹配的日产能和运输能力,因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以需方现场地磅实际过磅重量为准,供方随车过磅单与需方过磅数据核对;误差在±3‰以内时以需方过磅数量为准,超过±3‰时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资料验收——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批次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于首次供货时提交。3.争议处理——需方对质量有异议时,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所供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包含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云信、反向保理等,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付款周期: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60%,6个月内支付至每批次货款80%,12个月内支付至每批次货款100%。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3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崇明岛区陈家镇北沿公路与安寿路交叉路口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登录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第十分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联 系 人:戴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11cgwzb@163.com

2.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沿公路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崇明岛北沿公路与安寿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吴宏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开通会员可解锁*@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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