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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海南第二项目部
无机复合种植土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SJ-SY-2026-026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分中心就十四局海南第二项目无机复合种植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南省。工程总造价9.2340亿元。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中铁十四局集团及所属单位的供应商警示名录范围内,未被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内。以及“军队采购网”中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黑名单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5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6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无机复合种植土 |
- |
方 |
1001.000 |
中铁十四局海南第二项目部 |
中铁十四局海南第二项目部工地 |
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
合计 |
1001.00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现场规范及清单规范要求,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及荷载受限区域所采用的无机复合种植土。该基质以无机矿物骨料为主要组分人工配制而成,具备轻质、排水透气、体积稳定等特性。
2、材料性能、检测及验收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规范:JGJ 155-2013《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CJ/T 340-2011《绿化种植土壤》、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原材料基质应以陶粒、珍珠岩、蛭石、浮石、矿砂等无机矿物骨料为主要原料,经均匀混合配制而成。
无机复合种植土应以陶粒、珍珠岩、蛭石、矿砂等无机矿物骨料为主要原料,按体积比配制:陶粒40%~50%、珍珠岩20%~30%、蛭石10%~15%、矿砂10%~15%、无机养分及矿物调节剂≤5%。成品有机质含量≤2%,且干容重、湿容重、总孔隙度、渗透系数等核心性能必须满足本技术条款约定的指标要求。
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塑料、沥青、未腐熟有机物及有害工业废渣;基质不得含有杂草种子、病原菌、虫卵,无恶臭及异味。
成品无机复合种植土各项性能应满足下表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干容重 |
450~650kg/m³ |
|
2 |
水饱和湿容重 |
≤650kg/m³ |
|
3 |
pH值 |
7.0~8.5 |
|
4 |
电导率(EC) |
0.5~2.0mS/cm |
|
5 |
总孔隙度 |
≥85% |
|
6 |
非毛管孔隙度 |
≥10% |
|
7 |
有效持水率 |
40%~45% |
|
8 |
渗透系数 |
≥200mm/h |
|
9 |
有机质含量 |
≤20g/kg(≤2%) |
|
10 |
骨料最大粒径 |
≤30mm |
(二)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报价人报价时应同步上传采购物资既往形式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送货时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三)合同交货计划
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1.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报价人及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应按报价人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采购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报价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采购人抽样复测以采购人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报价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物资。报价人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物资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报价人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本货物以自然松散堆积体积(单位:m³)为计价与最终结算单位,送货单标称体积为初步统计依据,最终供货数量以过磅复核换算结果为准。交货状态(自然含水率、松散堆积)下,本产品基准堆积容重为600.00kg/m³作为重量换算体积的唯一基准。
数量换算公式:实际供货体积(m³)=货物净重(kg)÷基准堆积容重(kg/m³),货物净重=车辆过磅毛重−车辆皮重。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结算实行固定价。
3.3.2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农行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采用票据支付时产生的贴息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合格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结算确认,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当批结算款第4个月付至50%,第6个月付至70%,第9个月付至85%,第12个月付至100%,以此类推。若货款、质保金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损失及违约金。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运输、装卸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4.9如供应商不响应报价的,采购组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将供应商纳入单位警示名录。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6日8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铁建大厦A座
联 系 人:袁以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31515039@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某保障设施及码头附属配套工程项目部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安游路罗郁上村
联 系 人:袁以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31515039@qq.com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