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防护网系统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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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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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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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网系统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报价人需按下述要求提供资料,中标候选人需按下述要求做出履约承诺。

一、质量证明文件

报价人应具备国内具备 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被动防护系统必须提供对应型号的落石冲击试验报告。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报告名称

备注

01

主动防护网

APS-150

网片顶破力、抗拉力报告、盐雾试验、钢丝绳网抗错动抗脱落检验报告。

02

引导防护网

GPS-150-C

落石冲击实验报告、网片顶破力、抗拉力报告、盐雾试验。

03

被动防护网

PPS-050/DB

落石冲击实验报告、网片顶破力、抗拉力报告、盐雾试验、减压环静力性能试验和动力性能试验。

04

PPS-075/DB

05

PPS-100/DB

06

PPS-150/DB

07

PPS-200/DB

二、需满足的行业标准

1、拟供系列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1328-2020 要求。

2、拟供系列产品必须满足《铁路边坡柔性被动防护产品落石冲击试验方法与评价》TB/T3449-2016要求。

三、技术标准要求

部分技术指标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主动防护网系统

1.1 系统性能要求

主动防护网系统的标称抗力等级应满足表 1.1 的要求。

表 1.1 主动防护系统标称抗力等级与对应柔性金属网抗顶破力要求

型号

标称抗力等级

柔性金属网抗顶破力(kN)

APS-150

150

≥150

1.2 钢丝绳及钢丝绳网所用钢丝绳应符合《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20118-2017)的规定,防腐采用表面镀锌,按《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小于350小时,应提供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1.3 钢丝绳网宜采用公称尺寸为4m×4m 的网片,网孔公称尺寸为300mm,网片和网孔误差应满足《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的要求。柔性金属网应按《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提供的方法进行抗顶破力试验,并提供有CMA 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按《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和《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小于350 小时,应提供具有CMA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1.4 格栅网所用钢丝应符合《一般用途低碳钢丝》(YB/T5294-2009)的要求,网孔公称尺寸为 50mm×50mm,钢丝公称直径为2.2mm,或采用(双绞六边形网)网片抗顶破力不小于 15kN,应按《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提供的方法进行抗顶破力试验,并提供有CMA 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钢丝表面应采用镀锌防腐处理,钢丝和成网应按《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和《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 350 小时,应提供具有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1.5 绳卡、十字卡扣等连接构件表面应进行镀锌防腐处理,防腐性能应按《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350 小时,应提供具有CMA或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2 被动防护系统

2.1 系统性能要求

被动防护系统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其标称防护能级的要求。系统应通过按 JT/T 1328-2020《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TB/T 3449-2016 《铁路边坡柔性被动防护系统落石冲击试验方法与评价》规定的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的落石冲击试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落石冲击试验检测应由具备 CMA 认证的落石冲击试验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落石冲击检测须在通过国家部委技术评审认定的落石冲击试验平台上进行。检测报告应符合《铁路边坡柔性被动防护系统落石冲击试验方法与评价》(TB/T 3449 -2016)的要求。

2.2 钢丝绳、钢丝的防腐要求,同于主动防护系统。

2.3 环形网所用钢丝应符合《制绳用圆钢丝》(YB/T 5343-2015)的要求,钢丝标称直径为3.0mm。单环应采用单根钢丝编制而成,网孔公称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网片和网孔误差应满足《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的要求。环形网的力学性能应按《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 1328-2020)提供的方法进行抗顶破力、抗拉强度和环链破断力试验,并提供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2.4 格栅网的尺寸和要求,同于主动防护系统。

2.5 被动防护网的钢柱和基座所用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的要求,单根钢柱不允许焊接加长。钢柱和基座表面应进行镀锌防腐处理,按《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小于 350 小时,应提供具的有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2.6 绳卡、卸扣等连接构件表面应进行镀锌防腐处理,防腐性能应按《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10125-2012)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350 小时,应提供具有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

2.7 减压环采用的钢管应符合《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的要求,钢管内外均镀锌,钢管内壁不得遗留镀锌残渣,减压环卡套采用铝制。按 JT/T 1328-2020《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静力性能试验和动力性能试验,并提供具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3 引导防护系统

3.1 系统性能要求

覆盖式引导防护系统和张口式引导防护系统的引导部分应满足表3.1 的要求。

表 3.1 不同型号的覆盖式引导防护系统和张口式引导防护系统的

引导部分性能要求表

型号

标称防护能级(KJ)

柔性金属网抗拉强度(kN/m)

GPS-150-C

1500

≥75

张口式引导防护系统拦截部分的防护能力应与被动防护网对应的标称能级一致,对应被动防护网应取消下支撑绳并将柔性金属网在顺坡面方向的长度延长不小于柱高的0.5 倍后与引导部分连接成整体。拦截部分对应被动防护网系统性能要求同被动防护系统的性能要求。

3.2 钢丝绳、钢丝的防腐要求,同于主动防护系统。

3.3 环形网、格栅网、钢柱、基座,以及绳卡、卸扣、减压环,同于被动防护系统的要求。

四、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承诺要求

报价人应承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业绩等文件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或遗漏项。

五、履约承诺要求

中标候选人应提供不少于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现金)后方可签订合同,我方随机抽检产品质量,如发现产品不合格,我方有权对前期已进场物资不予结算、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拉入铁建云链黑名单。

六、售后服务与质保承诺

产品质保期为自我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贵公司在收到我方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7日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确保不影响我方项目使用。

若逾期未响应或未完成维修更换,同意我方委托第三方处理,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我方按维修费用1.5倍提出的索赔;若因质量问题导致我方产生安全事故、工期延误或第三方索赔,承担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质保期内每半年主动回访产品使用情况,提供免费维护指导,建立售后服务台账,确保服务可追溯。

七、违约责任承诺要求

若产品材质、工艺、尺寸等不符合合同及图纸要求,同意我方按合同约定拒收、退换货,承担往返运费及工期延误损失,支付相应违约金。

若提供的质量文件虚假或不完整,同意向我方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产品验收不合格,额外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若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材质未提前告知我方,同意我方解除合同,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赔偿我方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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