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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编号:CR1101-XJ-2026-279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次物资采购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服务需求表
序号 |
航标类型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侧面标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浮鼓 |
1.5m |
件 |
2 |
带接口,单闪,绿色3盏,红色3盏 |
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 |
MWHB130C36 |
件 |
6 |
白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
||
锥形标体 |
1.2*1.4m |
件 |
1 |
红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
||
罐形标体 |
1.2*1.0m |
件 |
1 |
含圆令 |
||
马鞍链 |
D17.5mm*2.77m |
件 |
6 |
含转环 |
||
长链 |
D17.5mm*27.5m |
件 |
6 |
含转环 |
||
半链 |
D17.5mm*13.7m |
件 |
6 |
带接口,单闪,绿色3盏,红色3盏 |
||
锚石 |
1000KG |
件 |
6 |
|||
连接卸扣 |
D23 |
件 |
24 |
|||
末端卸扣 |
D25 |
件 |
6 |
|||
2 |
桥涵标 |
桥涵标牌面板 |
2000*2000 |
件 |
2 |
铝塑板表面贴3M反光膜(红色) |
桥涵灯 |
QHD150 |
件 |
2 |
红色定光 |
||
桥涵标牌悬挂装置 |
根据设计 |
件 |
2 |
Q235B骨架 |
||
太阳能板(带支架插槽) |
18V/20W |
件 |
2 |
304支架 |
||
电源 |
12V/100AH |
件 |
2 |
|||
电源箱 |
395*235*270 |
件 |
2 |
304材质 |
||
3 |
界限标 |
界限标标面板 |
1200×1200×3 |
件 |
4 |
铝合金(表面贴膜) |
界限标标杆 |
6700×114×5 |
件 |
4 |
贴黑白斜纹 |
||
配套抱箍 |
见图纸 |
件 |
16 |
Q235B |
||
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 |
MWHB130C36 |
件 |
4 |
带接口,红色块闪 |
||
4 |
桥柱灯 |
桥柱灯检修通道及连接平台 |
见图纸 |
件 |
4 |
Q235B |
桥柱灯 |
QZD150 |
件 |
16 |
绿色定光(做4V200mA) |
||
太阳能板(带支架插槽) |
18V/60W |
件 |
4 |
304支架 |
||
电源 |
12V/100AH |
件 |
8 |
|||
电源箱 |
470×420×280 |
件 |
4 |
304材质一个装2个电池 |
||
5 |
航标维修 |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浮标 |
1.5米 |
座 |
2 |
更换锚链、遥感灯等,达到图纸要求 |
6 |
其他辅材 |
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 |
MWHB130C36 |
件 |
2 |
带接口,单闪,绿色1盏,红色1盏 |
桥涵/柱灯 |
QH/ZD150 |
件 |
9 |
定光1红8绿 |
||
电缆 |
YJV-3*2.5 |
米 |
100 |
|||
化学螺栓 |
M16*125 |
套 |
192 |
Q235B |
||
膨胀螺丝 |
M6*60 |
套 |
60 |
Q235B(固定金属管用) |
||
预埋件 |
200*200*8 |
件 |
48 |
Q235B |
||
镀锌金属管 |
Φ32 |
米 |
60 |
配套安装卡 |
||
固定金属卡 |
配套Φ32 |
个 |
30 |
|||
镀锌金属软管 |
Φ32 |
米 |
20 |
配不锈钢扎带 |
||
不锈钢扎带 |
4.6*500mm |
根 |
10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表中物资需求数量为成套航标所需材料、设施数量,其他辅材为安装辅助材料,如有遗漏包含在报价中。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UHPC业绩(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安装施工并完成地方验收的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货时间及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要在接到需求计划七日内组织供货到位,安装工期为20天。
(2)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
4.验收方式
(1)需求航标各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材质书、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完成并经地方政府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予以结算。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服务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服务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价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服务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服务金额的 2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服务金额的 25 %,依次类推;年度开累支付比例不超过75%。
(4)剩余 5 %价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价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因混凝土型号较多,投标人需同时在投标文件报价混凝土每增加一个标号单价,以及泵送单价费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 标项目经理二分部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2895517669@qq.com
到货地址: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西十高铁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wjx.cn/vm/ws1Pd2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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