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黄岩区规划一路南侧、印山路东侧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服务设施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标准化定型防护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5-05-28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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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编号:CR1101-XJ-2025-29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钢筋防护棚

9m长*6m宽*4m高

平方米

432

2

升降机立面防护

根据现场测量

平方米

1870

3

安全通道

4m宽*4m高*Nm长

平方米

4375

4

配电箱防护棚

2m长*2m宽*2.4m高

50

5

施工电梯防护棚

6m长*4m宽*4m高

平方米

672

6

悬挑层包封

根据现场测量

平方米

1540

7

木工加工棚

6m长*4m宽*4m高

平方米

192

8

砂浆防护棚

根据现场测量

平方米

324

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含辅材、成品保护费等)、加工费、运杂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3.1钢筋防护棚:大立柱100*100*2.0+加厚大底座,镀锌钢管框架80*40*1.5+50*30*1.2,横梁80*40*1.5,防御层为476彩钢瓦,双层防护上下间距为80cm。

3.2外架立面防护:工艺:烤漆生产冲压钢板0.5厚,钢骨架25*25*1.0,根据现场实量尺寸下单制作。

3.3安全通道:加厚立柱+大底座大立100*100*2.0镀锌钢管框架60*40*1.5,横条60*40*1.5,防御层为476彩钢瓦,.双层防护上下间距为80cm。

3.4配电箱防护棚:镀锌管采用30*30,25*25方钢焊接而成,顶部426彩钢瓦,防砸横杆,广告部分30公,表面采用烤漆加工, 不褪色,每片重约23斤。

3.5施工电梯防护棚:加厚立柱+大底座100*100*2.0镀锌钢管,框架60*40*1.5,横梁60*40*1.5 ,防御层为476彩钢瓦,双层防护上下间距为80cm。

3.6悬挑层包封:工艺:烤漆生产冲压钢板0.7厚,钢骨架25*25*1.0,根据现场实量尺寸下单制作。

3.7木工加工棚:加厚立柱+大底座大立100*100*2.0镀锌钢管框架60*40*1.5,横条60*40*1.5,防御层为476彩钢瓦,.双层防护上下间距为80cm。

3.8砂浆防护棚:立柱40*60*2mm+檩条40*60*1.5mm+0.4mm草皮彩钢瓦+门帘等。

4.货物验收方式

4.1数量验收:根据现场安装完成后的合格数量检尺、计件验收,其中钢筋防护棚、安全通道、施工电梯防护棚、木工加工棚按投影面积计量,外架里面防护、悬挑层包封按展开面积计量。钢筋防护棚、木工防护棚、安全通道等包含520黑布喷绘布,不含顶层木板(硬质防护)。

4.2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物资清单、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必要文件。

4.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物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

4.4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以及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如技术交底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4.5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完成后1个月支付已入账材料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

(3)项目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85%;

(4)项目结算审计完后付至已入账材料款的98.5%;

(5)待项目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1.5%货款。

(6)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7)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时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暂无。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黄岩区规划一路南侧、印山路东侧地块新建住宅、商业及服务设施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648294303@qq.com

到货地址:浙江台州市黄岩区印山路东侧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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