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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五金配件集中框架采购询价函
询价编号:CR20NF-KJXJ202502
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想路8号珠江国际创业中心2栋(自编B13栋)628单元,办公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乌石大道33号。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子公司属地外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盾构、TBM、车站、暗挖、管片生产、装饰装修和顶管等工程)的全过程、全要素管控。根据企业内部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所属工程项目上场前期应急五金配件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只接受在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n)注册审核通过且在铁建云链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在线报价,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涵盖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本次招标采购只确定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价,不确定采购数量,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有效期二年)。所属各项目若有需要采购盾构配件,根据公司的框架采购协议条款,结合项目实际(以竞价方式、直接采购)从中标入围供应商中择优选择签约供应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履约。
二、采购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五金配件 |
WJPJ-01 |
各种 |
批 |
1 |
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具体地址 |
各种型号详见明细 |
说明:1.以上物资规格、型号及数量为本次询价预设,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三、重要事项说明
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报价单位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方联系。
2.参与报价单位需对单个包件内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时须写明落地价、金额、税率、发票种类及运距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期:按采购方实际施工需求进场。供货商根据采购方每次提报的计划单及时供货,因工地施工货物需求比较分散、量小,供货方应充分考虑采购方小量货物的运输成本,不能因需求量小拒绝送货,若未及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4.验收计重方法:验收合格后结合实际送货数量以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进场后数量根据实际验收合格数为准。
5.报价单位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能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6.参与报价单位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售后服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8.本次询价文件一包一投。
四、结算及付款
1.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货期,每月20日前供货方凭采购方开具的有效的收料验收单据(可依据不同材料写单据的具体名称)到采购方物资设备部结算一次,当月的票据必须当月结清,过期作废,供货方按当月的结算金额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
2.单价调整方式:若有国家税改政策影响调整税率的情况,将对结算单价进行折算调整,调整后含税单价计算方式:结算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其他情况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月对账结算,结算完成后的3个月内支付至70%,12个月内付至95%,余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6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物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起算时间以甲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4.支付方式:采用票据、银行转账方式混合支付(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铁建银信、农行云信、工行E信、交行航信、建信融通等,票据比例不低于60%),票据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五、物资技术规格书
1.物资性能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六、报价资料投递
1.报价单位通过“铁建云链”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2.报价单位按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要求编制报价资料,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资料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届时在铁建云链开启报价。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乌石大道33号
2.联系人及电话:周江猛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即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通过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序号 |
打分项目 |
打分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实际得分 |
1 |
产品报价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得4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投标人实际报价)×40分。 |
40 |
|
2 |
合作经历 |
投标人与3个及以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有相关合作经历的投标人得30分,与2个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有相关合作经历的投标人得25分,与1个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有相关合作经历的投标人得20分,无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有相关合作经历的投标人得10分。 |
30 |
|
3 |
销售业绩 |
2022-2024年3年业绩进行对比,每提供1条同类项目销售业绩的投标人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为10分。 |
10 |
|
4 |
垫资能力及票据支付 |
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付款条件的约定,且在所有投标人中垫资承诺数额较大,接受票据支付的比例较高得10分,次之得8分,一般得5分,投标人只接受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不接受票据支付或无垫资承诺得2分。 |
10 |
|
5 |
生产规模 |
对比各投标人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综合评价打分,生产规模在所有投标人中最大得5分,第二名得4分,以此类推,最低得分不少于2分。 |
5 |
|
6 |
保供措施 |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制订的保供措施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5分,保供措施可行得4分,保供措施一般得3分。 |
5 |
注:鉴于本次框架询价只询单价,不确定采购数量,同包件中投标人每种物资的单项报价之和为该包件的综合报价,作为价格打分的评定依据。
2.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公司及项目招标领导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其他要求 |
符合询价文件第三条“重要事项说明”规定 |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许可和认证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生产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询价文件第九条“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不做要求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评审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3.2技术评审
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 |
符合询价文件第二条“采购货物一览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不做要求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五条“物资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
合理、可行 |
3.3.3投标报价评审
3.3.3.1算术性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3.2投标价的评定
(1)本次框架询价只询单价,不确定采购数量,同包件中投标人每种物资的单项报价之和为该包件的综合报价,作为价格打分的评定依据。
(2)如果发现投标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投标价;
(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文件的否决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4.2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3.4.3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4投标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4.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4.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投标;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4.10否决所有投标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且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3.5评标结果
3.5.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各评委综合评分算数平均值由高到的低顺序,推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的投标,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项目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5.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5.4中标入围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入围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综合打分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入围供应商。如果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3.6拒绝所有投标
3.6.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包件;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招标人可以接收的价格。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九、报价表及资格证明资料
报 价 表
1.在研究了询价函后,我单位响应包件号DGPJ-01报价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含税金额= 含税单价*数量 (元) |
税率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备注 |
1 |
五金配件 |
各种 |
批 |
1 |
|||||||
合计 |
|||||||||||
① 一票制结算,供应期内价格锁死。
② 本汇总报价表及附件1盾构配件明细报价表均需报价,且两者含税单价、含税金额、税率需保持一致。
③ 填写表格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并盖上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④ 报价单位严格按第四条进行报价,报价有效期120天,如有垫资或优于付款条件请补充说明: 。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① 企业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厂商授权书)
③ 开户许可证
④ 一般纳税人证明(国税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审批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税务网站一般纳税人证明任选其一)
⑤ 报价单位人员身份证明(报价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 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质量认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其他生产安装资质。
⑦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 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盖章扫描件)
⑨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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