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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加气砖询比采购
采购编号:CR22SZ-HQXX-WZCG-2026-00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采购,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年销售量、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签字盖章同一时间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采购编号+包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 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备注 |
JQZ-01 |
加气砖 |
600*200*200 |
m³ |
250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指定卸货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花东镇花侨小学新建体育馆工程项目经理部 |
|
加气砖 |
600*200*100 |
m³ |
30 |
||||
灰砂砖 |
240*115*53 |
块 |
15000 |
二、与采购货物的相关要求
1、本次询比为整体询比,询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指定卸货地点。
4、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两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 验收依据:按图纸要求验收。
(2)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 计量方式:按计件计量。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货周期结束5日内完成对账与结算工作。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 9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70 %,剩余部分在 120 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e信通、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
联系人:沈彦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50729809@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联系人:周裕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150729809@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物资报价表
报价表 |
|
报价人名称: 采购编号:CR22SZ-HQXX-WZCG-2026-001 包件号:JQZ-01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站单价(不含税)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到站单价 (含税) |
到站合价 (价税合计)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运距(km) |
1 |
2 |
3 |
4=2×3 |
5=2+4 |
6=1×5 |
|||||||||
1 |
加气砖 |
600*200*200 |
m³ |
250 |
||||||||||
2 |
加气砖 |
600*200*100 |
m³ |
30 |
||||||||||
3 |
灰砂砖 |
240*115*53 |
块 |
1500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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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各栏必须全部填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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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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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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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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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报价截止至 2026 年 月 日 时止,超出报价时间算放弃本次报价; 2.报价方式:本报价为固定价,本报价单需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付款方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后3天内卖方持买方开具的有效收料单据到买方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结算,并出具对账单;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9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80%,该供应周期结束后的120日内支付到供货货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在该供应周期结束6个月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货款支付方式: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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