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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福建博物院保安服务项目开展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博物院保安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福建博物院院区、福文化博物馆全区
(二)服务期限
福建博物院:*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文化博物馆:*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配置岗位
24小时三班倒
(四)人员要求
1. 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
2、需有保安从业资格证
3、需有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需配备执法记录仪,钢叉、盾牌等警戒器材
(五)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1、凡部、队集体活动(部例会、训练)保安员不着制服的一次扣50元,请假的一次扣100元。
2、凡擅离岗位、脱岗15分钟以上的,扣工资50元;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的应予辞退。
3、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在岗位打瞌睡,扣罚1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应予辞退。
4、凡保安员值班时迟到、早退5分钟至30分钟每次扣罚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1小时的每次扣罚工资100元;1小时以上视情况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5、保安员值班仪容不整、不着制服值班的、制服与其它服装混穿的视情况每次扣罚工资50元。
6、保安员值班在岗位、喝酒、看书报杂志、听耳机、玩手机,每次扣罚100元;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应予劝退。
7、在夜间值班进行每两小时拍照上传,每两小时打卡,凡漏缺一次报时扣工资50元,若发现当时不在岗或脱岗扣100元。
8、提倡文明礼貌执勤,凡值班时态度恶劣与观众游客发生吵架,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观众游客投诉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扣100元——300元)及辞退。
9、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没有安全意识,无责任心和其它违犯院规章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适情给予经济处罚(扣100元——300元)或劝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合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
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保安管理服务;
单位负责人同一、存在控股/管理关联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文件内须附书面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告发布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福建博物院行政办公楼110室安全保卫部
文件要求:全套材料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密封、缺材料均拒收。
响应文件必备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完整分项报价清单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博物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行政办公楼1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人工、社保、意外险、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院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附件:不存在关系承诺书(点击下载)
福建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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