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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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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锦界煤矿31304工作面土层薄弱区水害治理工程 |
神木市锦界镇长胜采当村 |
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秦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1座注浆站、6处注浆井场以及相关辅助配套工程。总投资13249.91万元,估算环保投资243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