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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历年管理类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历年管理类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6万元(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针对***年至***年间朝阳区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个人违规约谈处理等管理类业务材料进行档案标准化整理,包括分类、排序、编目、装订、立卷等。
2.采用专业扫描设备对整理完成的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
3.提供档案管理系统,包括进行日常系统运维、使用培训等,实现数字化扫描结果与档案系统挂接。
4.整理及扫描页数要求不少于***万页。
5.项目完成时限为***年6月***日之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涉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须提供一年内相关材料);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6.报价明细单;
7.项目服务方案及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控制和保密制度、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及情况描述、工作进度安排、项目所需人员配备情况介绍、日常咨询答疑等服务;
8.提供近3年档案整理扫描类项目业绩介绍(需提供合同首尾页)、公司获得过的荣誉奖项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年1月***日-***年1月***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其中《采购报名表》单独提交,无需与响应文件一并密封)应现场提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
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室
成交供应商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对于未成交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鲁丽静(项目科室)
联系电话:***
附件: 采购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