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08-06
发布于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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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省份/直辖市 安徽 地区 宿州市 - 泗县
采购单位 泗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所含内容 门诊招标

项目编号:SXZBCG-RMYY-ZX-005

项目名称: 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人: 泗县人民医院 (盖章)

代理机构: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二 零 一 九 年 五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书....................................................................................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二、供应商须知.................................................................................................7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6

四、合同条款...................................................................................................17

五、合同格式...................................................................................................22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24

七、合同特殊条款...........................................................................................24

八、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25

九、资格、技术评审要求................................................................................28

十、开标、评标时异常情况处理...................................................................28

第三章 谈判响应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29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30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31

三、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32

四、投标报价表............................................................................................33

五、分项报价表............................................................................................34

六、服务技术方案........................................................................................35

七、资格证明文件........................................................................................3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XZBCG-RMYY-ZX-005)

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泗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谈。现将竞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内容:根据泗县人民医院实际使用需求,泗县人民医院决定为医院后勤楼、住院部、门诊楼窗户采购及安装纱窗(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详细参数及数量表后附。

1.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接甲方通知后5天内供货及安装。

1.4、供货地点:泗县人民医院。

1.5、付款方式:根据甲方需求完成供货及安装无质量问题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具体费用以实际安装数量为结算依据。

1.6、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资质。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2、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登录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卫健委→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

3.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3.4、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供应商请比照供应商资格条件确认是否下载谈判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四、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5.1、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

5.2、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

5.3、谈判地点:泗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县人民医院

地 址:泗县人民医院新区

联系人:朱主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大厦17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其它事项说明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5000元 ,投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信封密封,封面上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泗县人民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XZBCG-RMYY-ZX-005

2

采购人:泗县人民医院

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大厦17楼

邮箱:1415379587@qq.com

4

竞争性谈判文件款:售价0元。具体领取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

资金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

6

谈判有效期:谈判开始后 90 天

7

谈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时

谈判地点:泗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投标书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授权委托书递交。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签订合同之日起接甲方通知后5天内供货及安装。

9

谈判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报价表壹份,单独密封递交)。

10

签订合同地点:泗县人民医院

11

保证金:5000元 ,投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信封密封,封面上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中标单位的竞谈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12

付款方式:根据甲方需求完成供货及安装无质量问题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具体费用以实际安装数量为结算依据。

13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缴纳,项目完成后无息退还。

14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附件规定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是由中标人支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含专家评审费.中标通知书与确定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缴费、领取。)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规定。

2.3供应商:是指符合供应条件,从网上获取了竞争性采购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谈判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的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参与谈判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不单独列项。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5.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四、合同条款

五、合同格式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九、资格、技术评审要求

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书

一、谈判响应函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四、投标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服务、技术方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谈判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按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7.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7.1在某些情况下,采购单位可能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采购单位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民政府网)上。更正公告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推迟谈判的时间。此推迟谈判的通知将将发布在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三)谈判响应书的编制

8、谈判响应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书、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8.2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谈判响应书构成

9.1谈判响应书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装订牢固,必须胶封。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但供应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9.2供应商所提供的谈判响应书,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3谈判响应书的正、副本的正文,均应使用A4规格白色复印纸并使用相当于微软视窗系统小三号字体打印,手工书写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授权人签字部分除外),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9.4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响应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9.5供应商不得擅自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谈判响应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9.6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谈判响应书,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10、谈判报价

10.1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谈判响应书将不被接受。

11、报价的货币

供应商谈判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书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3.1供应商在其谈判响应书中,可以提交证明货物服务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2如果谈判响应书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3.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为国家鼓励、扶持的产品,必须在谈判文件中附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14、谈判响应保证金

14.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谈判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额等要求提交谈判响应保证金。未及时、足额交纳谈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14.3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对竞谈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4.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按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4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A.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书;

B.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C.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3条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第24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5、谈判有效期

15.1谈判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中有明确的规定。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5.3供应商可以在采购单位延长谈判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谈判响应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书。第14条有关谈判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谈判响应书签署

16.1谈判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谈判响应书中。

16.2谈判响应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谈判响应书的递交

17、谈判响应书的密封和递交

17.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17.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谈判响应书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7.3谈判响应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及联系电话。

17.4谈判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8、迟交的谈判响应书

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迟交的谈判响应书。

19、谈判响应书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书后,可以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19.2供应商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提交。

(五)谈判与评审

20、谈判

20.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谈判。

20.2采购单位的谈判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

2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书,了解其与谈判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满足第2.1节的要求;

2)是否及时、足额交付了谈判响应保证金;

3)谈判响应书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4)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所投产品是否有缺少;

6)技术参数是否真正满足;

7)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8)谈判响应书对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20.4在掌握了供应商谈判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0.5谈判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20.6谈判将采取N轮谈判、N+1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谈判、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

20.7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书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20.8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各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谈判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20.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20.10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

20.11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21、评审

21.1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1.2在供应商较多、产品服务各有特点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以确定最佳的成交供应商。

21.3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以谈判小组评出的最低评审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将在http://www.sixian.gov.cn/(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2、异常情况处理

22.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1)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2重新组织谈判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签订

23.1采购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如未接到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3.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3.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履约保证金

24.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业主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4.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4.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无违约情况下全额无息退还。

(七)质疑与投诉

25、质疑

25.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发现竞谈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25.2评标结束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该向采购单位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25.1节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或提出的质疑无效。

25.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单位。

25.4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供应商出具受理证明。

25.5采购单位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供应商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5.6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泗县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八)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26、未尽事宜

如以上供应商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泗县人民医院

2

付款方式:根据甲方需求完成供货及安装无质量问题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具体费用以实际安装数量为结算依据。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

四、合同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和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或指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服务的全部内容。

2、技术规格

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5.1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5.3成交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支付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列单据,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

(1)运输部门出具的有关收据;

(2)发票;

(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装箱单;

(5)验收证书。

6.3采购人应在供货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否则将视为采购人验收合格。

7、技术资料

7.1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

8、质量保证

8.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8.2根据当地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3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以排除故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良好、完整的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或软件由于其本身的设计缺陷或设备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4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成交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9.2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成交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从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

11、迟交货

1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货物服务需求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1.2如果成交供应商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2、违约罚款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处以罚款。罚款将从货款中扣除,罚款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合同价的0.5%计收。但罚款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应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

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特快专递或送达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业主单位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15.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3履约保证金在自项目完成日无息返还。

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16.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如果成交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9、转让

19.1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0.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20.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集中采购机构同意,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合同格式

采 购 合 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方采购货物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物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具体内容如下:

物品名称

商标或牌号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合计

备 注

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二、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即验收标准):

三、完工时间:

中标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安装完毕且交货,中标后投标人应及时备料准备。

四、运输及包装要求:

五、异议处理方案:

如乙方对收到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有异议,可在发现后随时提出,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如属质量异议按下述方式处理:

六、产品质量保修期限: 。

七、付款方式: 。

八、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条款12、违约罚款中规定

九、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战争、地震、自然灾害、交通中断、国家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共同提起仲裁或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依法办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七、合同特殊条款(无)

八、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前注:

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竞谈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竞谈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交易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3、服务需求及质量要求:

主要内容: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合格

4、技术参数及数量:

地 点

品 目

数量(个)

材料规格

备 注

后勤楼

隐纱

48

隐形纱窗,(铝材,12mm*40mm*1.2mm)防风,防火,防紫外线。

质保期1年

推拉

92

推拉纱窗,(铝材,12mm*50mm*1.2mm)防风,防火,防紫外线。

质保期1年

住院部

隐纱

561

隐形纱窗,(铝材,12mm*40mm*1.2mm)防风,防火,防紫外线。

质保期1年

门诊楼

推拉

1309

推拉纱窗,(铝材,12mm*50mm*1.2mm)防风,防火,防紫外线。

质保期1年

隐纱

48

隐形纱窗,(铝材,12mm*40mm*1.2mm)防风,防火,防紫外线。

质保期1年

注:1、纱窗尺寸、大小规格自行堪察,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2、以上数量仅供参考,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3、工程安装包含所有材料和费用。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要求: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参数须符合或功能相当或者优于竞谈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3)如对本竞谈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竞谈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供应商除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九、资格、技术评审要求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评审

供应商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即可。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即可)

3供应商无资格条件2.3条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服务保障

1供应商的工期及进度保障措施

2服务及时性

3详细的供货方案

技术评审

谈判响应文件的产品参数及要求满足或优于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授权代理人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谈判文件的签署

谈判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

谈判文件规范性

谈判文件应按竞谈文件的规定打印、胶装、密封等。

结 论 (通过或不通过)

供应商须知:技术评审要求必须全部通过,才有资格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将采取N轮谈判、N+1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谈判、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 。

十、开标、评标时异常情况处理

10.1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1.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 谈判响应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时 间: 年 月 日

一、谈判响应函

致: (采购人)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并向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竞谈文件规定的各项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谈判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谈判响应书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谈判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谈判响应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活动的被授权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主要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备 注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设备专业

负责人

其他专业

负责人

注:身份证件须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四、投标报价表

采购人

泗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接甲方通知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务必按照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投标报价表应单独密封递交。请勿装订。未按要求单独密封递交,其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产品在交付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

编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描述

单位

数量

综合

单价

(元)

合价

(元)

品牌

原产地/生产

厂商

质保期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要求内容填报数量单价和合价,每一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涉及到施工方面的无品牌或生产厂商要求的可忽略不填。

六、服务、技术方案

(一)供应商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服务保障:

依据项目实际要求做详细论述

(三)技术评审

产品基本性能配置及要求满足或优于第八章第4条中的规定

七、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即可。

格式二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承诺

格式三 供应商无资格条件2.3条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

格式四 其他如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格式五 第二次报价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泗县人民医院纱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我方第二次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小写) 上述报价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的名称: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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