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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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9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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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我院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按“分档次定价”原则,我院将在***年7月1日起执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调整范围涵盖门诊、住院,涉及诊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同时,药品及医疗耗材将继续执行“零差价”政策。本次价格调整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本次价格调整项目将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医院公众号、院内电子滚动屏等渠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您对价格调整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现场咨询(门诊 医技 综合大楼一楼服务中心)、电话咨询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财务科、医保科、纪检室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6月***日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年6月***日

相关附件: \" referrer=\"no-referrer origin unsafe-url\" rel=\"noopener noreferrer\">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调整项目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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