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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dyhbzhk@dy.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1#车间肝素钠生产线工艺优化增产项目 |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二路以北,微山路以东,邹城路以南,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澄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在1#生产车间现有精品肝素钠生产线基础上,新增1台7000L酶解罐,原有2台1500L酶解罐用于精制;新增2台4000L精制罐,用于沉淀后上清液二次静置,回收上清液中分离物;同时通过优化工艺,降低单耗,提升产能,产能由6.5t/a增加至8.5t/a。项目以粗肝素钠、氯化钠、氢氧化钠、水解蛋白酶、氯化钙、过氧化氢、乙醇、浓盐酸、碳酸钠为原辅材料,经溶解、酶解、氧化沉淀、离子交换吸附及洗脱、硅胶吸附剂吸附、过滤、冻干、粉碎、混合、包装等工序,年产精品肝素钠8.5t,全部外售。项目总投资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1-37*开通会员可解锁*-645612)。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厂区现有4t/h燃气锅炉提供。依托污水处理站建构筑物全部加盖密闭,新增废气经管线收集引入“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依托危险废物暂存间新增废气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医药制造”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依托乙醇回收装置放空口废气、乙醇储罐废气经管线密闭收集引入“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医药制造”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车间配套完善的空调系统,工艺废气通过初效、中效、高效三级过滤系统外排。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含醇废液依托现有乙醇回收装置及高盐废水蒸发系统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冻干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反渗透装置排浓水、离子交换树脂装置反冲洗及再生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污水、碱洗系统排污水、喷淋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水解酸化+厌氧+A/O反应+MBR+混凝沉淀”工艺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空调滤芯、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滤渣、废滤芯、废滤纸、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盐、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站新增污泥、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新增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加强营运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生产过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发生事故。项目生产装置区须配有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800m3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污染物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0.1吨/年、0.005吨/年,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308吨/年。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69吨/年、0.034吨/年以内,纳入西城南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1.791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2 | 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新材料技术研发基地项目(一期) | 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郝纯路以东、五干渠以南,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亿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胜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新材料车间内建设试验规模为10kg/h的ABS树脂中试装置一套,包括溶胶釜、预聚反应器,第一、二、三、四反应器,第一、二脱挥器,切粒系统及各类物料储罐、冷凝器、进出料泵等。中试采用连续生产,年最大运行时间8000h。项目以丙烯腈、丁二烯橡胶、苯乙烯、甲基丙烯酸丁酯、乙苯、抗氧剂(1-十八烷基-3-(3,5-二叔丁基-4-羟苯基)丙酸酯)、硅油(聚二甲基硅氧烷)为原辅材料原料,在引发剂(1,1-二叔丁基过氧化环己烷)、链转剂(正十二烷硫醇)的作用下,经溶胶、过滤、聚合、脱挥、造粒等工序,生产ABS 255、ABS 931、ABS 470、ABS 251、ABS 2510五种牌号的ABS树脂各16t/a,共计80t/a。中试产物不作为产品外售,提供给国内汽车生产、电子电器、机械仪表等行业企业做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等工作。项目总投资1461.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新建的电导热油系统,导热油循环量1.5t/h。丙烯腈储罐废气、苯乙烯储罐废气、溶胶釜废气、乙苯储罐废气、甲基丙烯酸丁酯储罐废气、引发剂储罐废气、链转剂储罐废气、冷凝液接收罐废气、部分冷凝液接收罐废气、最终冷凝液接收罐废气、循环液接收罐废气、依托罐区及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引至现有RTO系统(RTO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苯乙烯、丙烯腈、乙苯、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标准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依托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丙烯腈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冷却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分析化验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均质+隔油+气浮+水解酸化+好氧+二沉池+活性炭粉吸附沉淀”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标准要求及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输送至东营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过滤器废滤渣、冷凝废液、化验室固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工艺生产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沾染危化品的废原料包装物、试验产品残留、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项目生产装置区、罐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配备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9900m3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11吨/年、0.001吨/年以内,纳入东营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587吨/年、0.468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3 |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30t/h锅炉非煤化改造项 | 广饶县大王镇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厂区内 |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胜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现有1台1×25MW抽汽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非煤化机组。将机组配套的1×13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改造为1×100t/h高温高压非煤资源综合利用锅炉,以厂区烧碱生产线自产氢气及广饶县金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燃料。同步实施锅炉本体局部、燃烧系统、送风系统、燃料输送系统、氢气燃烧系统、环保系统、蒸汽管道、电气、控制等设施改造,其余公辅工程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已取得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意见(项目代码:2502-37*开通会员可解锁*-473913) | 一、废气污染防治。锅炉燃烧烟气经“SCR-SNCR脱硝+布袋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液碱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氨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二噁英,氯化氢,铅、铬、铜、镍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限值要求。排气筒需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在线监测设备并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托危废贮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废气中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依托现有干料棚、渣仓全封闭并配套洒水降尘设施,输送系统依托现有封闭式输煤栈桥并配套洒水降尘措施,灰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氨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环氧丙烷车间制备石灰乳,化学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干料棚及输送系统降尘用水及循环冷却用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渣;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满足广饶县金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广饶县金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工艺生产中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锅炉飞灰、废布袋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项目投产后,广饶县金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需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后方可继续利用。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罐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6000m3事故水池,完善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67吨/年、0.07吨/年以内,纳入广饶县金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41吨/年、3.49吨/年、2.04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
| 4 | 现河采油厂页岩油产能及配套建设项目 | 东营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 | 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产能部分项目共部署111口油井,其中探井转生产井4口,新钻井107口,全部为新钻页岩油井,钻井总进尺约535204.79m,分布于6座老井场及15座新建井场内。新建采油井口装置107套、三相分离器19座、天然气分水器19座。改造拉油井4座,削减单拉罐15座,新建300kW水套加热炉6台,100kW水套加热炉1台。新建Φ89×6mm单井集油管线53.475km,Φ159×8mm集油干线17.6km,DN40掺水管线12.60km,Φ355×7mm天然气管线14.2km。配套建设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最大产油量100.82×104t/a,最大产液量195.02×104t/a。二、原油稳定站工程利用现有的郝西接转站,新建电脱水装置、三相分离器、1750kW水套加热炉1台。新征地71.38亩建设原油稳定、伴生气处理装置,建成后原油稳定规模1455t/d、天然气处理规模18×104m³/d。新建DN150净化油管线3.6km、天然气外输管线2.3km。项目总投资8647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89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水套加热炉以油田伴生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废弃管道清洗废水拉运至王岗采出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王岗废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王岗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施工作业废液就近拉运至王岗采出水处理站、郝现采出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污施工现场环保厕所,定期清理。运营期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管输至王岗采出水处理站、郝一采出水处理站处理;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拉运至王岗废液站处理后,进入王岗采出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天然气分水器分出污水、分离器分出采出水拉运至郝一采出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油基泥浆、油基钻井岩屑、油泥和油脚、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管废渣、清罐底泥、浮油、浮渣和污泥、废滤布、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水基泥浆、水基钻井岩屑、定向钻废弃泥浆、废脱硫剂、废分子筛、废硅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渗漏、雨淋和扬撒。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用地手续,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吨/年、0.88吨/年、0.08吨/年、5.32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剩余指标转为有偿使用后作为该项目的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