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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雅安市中医医院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雅安市中医医院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接口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采购医保影像云索引上传接口改造服务
二、资金情况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1.遵循《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 v1.5》完成与医保的接口开发,若有最新版,以发布的最新技术规范为准。
2.遵循《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 v1.5》要求完成院内系统的改造工作,包括影像云系统改造、对码、HIS结算信息对接改造等,若有最新版,以发布的最新技术规范为准。
(二)具体要求:
1.根据《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v1.5》中1.1.影像检查数据上传服务接口参数要求,完成医院HIS、PACS等系统适配整改,将医保影像索引信息、检查报告访问链接、影像资料访问链接、影像图片下载服务地址等参数组装之后上传至省平台影像云共享模块。医疗机构要提供影像信息、影像报告等链接地址的应用服务,确保省平台影像云共享模块可以实时通过医疗机构提供的链接地址进行影像查询调阅及下载。
2.根据《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v1.5》中1.2影像检查数据删除服务接口要求,医疗机构可将已上传影像索引信息进行撤销。
3.根据《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v1.5》中1.3.获取影像中心检查图像清单接口要求,医疗机构需提供影像检查图像清单的接口应用服务,确保省平台影像云共享模块可以通过该接口实时获取医疗机构检查图像清单信息。
4.根据《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v1.5》中1.4.获取影像中心图像接口要求,医疗机构需提供影像检查图像下载接口应用服务,确保省平台影像云共享模块可以通过该接口实时下载医疗机构检查图像。
5.根据《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基线版)》的要求,完成【4801】获取影像索引查询页面地址服务、【4802】上传预约影像信息服务、【4803】取消预约影像信息、【4804】查询重复检查服务共4个接口的适配整改工作。
6.影像查询调阅时,要确保医疗机构与市州医保专网代理地址、省平台代理地址、国家各个省份影像域名(国家局代理地址为:10.200.96.241 (测试) 10.11.71.54(生产))的畅通。
7.《四川医保影像云索引接口技术规范v1.5》中1.3、1.4和《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基线版)》的4802、4803、4801接口内容可以后续逐步实现。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永久
(二)服务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说明:验收合格并完成医院付款流程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若对验收标准有异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以更严格标准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人相关验收规定执行。
(五)报价要求:本项目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 响应文件获取方式、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响应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雅安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scsyaszyyy.com)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响应文件获取递交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7楼招标采购科(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支持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响应文件需按要求填写完整,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外包装袋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附件要求的全部材料;
(2)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单独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参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格式自拟);
3. 响应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采购人不良供应商名单;
4. 未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八、信用查询要求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九、评审相关事项
1. 评审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院内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评审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
3. 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完整性、产品符合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资格及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 供应商无需到评审现场,评审结果将通过医院官网或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十、其他事项
1. 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拒绝签订合同、不履行承诺等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可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约定;
3. 本项目采购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雅安市中医医院所有。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市中医医院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联 系 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询价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