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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提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咸阳市秦都区马泉街道办事处赵家村区域。四至范围为:珠泉西路以南、象山模具项目拟用地以北、吉亨项目拟用地以西、陕西中润微小企业孵化园有限公司以东区域,拟征收土地面积1.4100公顷。(具体用地面积、分类、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五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由区政府委托马泉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马泉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马泉街道办事处和赵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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