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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
沪府土〔2021〕6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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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建设书院镇积水点改造工程(雨水泵
站)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书院镇积水点改造工程(雨水泵站)
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
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
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人民塘随塘河东岸,人民塘内坡脚线外,
三三公路北侧约 220 米处;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塘下公路坡
脚 ,南至三三公路向北 160 米,西至随塘河,北至三三公路向
北 220 米。
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 1500 平方米。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 2020 年 07 月取得中国(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临港 新片区管理委 员会以沪自贸 临管审
〔2020〕389 号文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 年 05 月取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沪自
贸临港规划资源选预〔2020〕5 号文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
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同
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1500 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临港新城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
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05 月 14 日
主题词:收地批复
抄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汇新城
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05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