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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天河区政务中心日常清洁服务有序开展,我司拟通过比较考察方式择优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委托单位:广州融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政务中心项目清洁服务
(二)基本情况:
天河区政务中心项目服务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1-6层(面积约为10933㎡)、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E栋10层(面积约为1518㎡)。
中标人负责项目内办事大厅及所有办公区域室内清洁、地板抛光打蜡、墙体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以及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清洁工具、清洁耗材由中标人提供。
(三)招标限价:49.06万元(不含税)。
(四)招标方式:比较考察择优选定。
三、服务期限
(一)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11个月。
(二)在有效服务期内,中标人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项目要求
(一)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意外保险等。
(二)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8人,具体分布见下表。本项目应驻场服务人数不包含实习生,中标人应确保总在岗在位率不低于90%(即9人*90%),人员缺岗仅限于休假、生病等情形。在岗服务人员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实行值班打卡制度,采购人将值班打卡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 岗位名称 | 岗位人数 | 岗位分布 |
| 保洁主管 | 1 | |
| 保洁员 | 8 | 1、1名男保洁员负责1-5楼男卫生间清洁、保洁; 2、1楼1人、2楼1人、3楼1人、4楼1人、5楼1人、6楼1人、10楼1人。 |
| 合计 | 9 |
(三)人员基本要求:
(1) 保洁主管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环境或环卫类相关从业证书,具有三年以上清洁管理经验。
(2) 年龄要求:
女保洁员年龄18至50周岁,身高155CM至165CM
男保洁员年龄18至60周岁,身高165CM以上
(3) 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需提供相关体检证明),五官端正、仪表整洁、文明有礼,具良好服务意识。
(四)岗位、工作时间要求需要以天河政务服务中心正常对外开放时间来定,周末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在岗时间要求如下:
1.周一至周五8:00—18:30;
2.周六、节假日首日(公安户政业务);
3.依据*开通会员可解锁*执行的《广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周末节假日须提供错时应急服务。
(五)中标人驻场保洁人员在提供保洁服务时,必须严格按排班表规定时间出勤工作,并进行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不按工作岗位要求进行操作等;如因特殊情况缺勤的,中标人应至少在上班前半小时电话通知采购人,并应立即派出替班保洁人员,替班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位;设有电子巡查系统或巡查二维码的项目需按岗位要求到点打卡,如因岗位变化无法按点打卡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变化情况上报采购人。
(六)中标人需项目保洁范围配置10个保洁巡查点的电子巡查系统,并负责相关系统及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用,有分批到岗的项目,可按人员到岗比例或双方协商结果确认巡查点数量。如采购人另行指定巡查系统,则按采购人指定为准,因巡查所需配置电子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给保洁员。
五、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卫生保洁范围:项目办事大厅大堂、过道、走火梯、电梯、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
(二)中标人需负责对内部卫生间和其他相关配套排水设施定期清洁、疏通、检查,并保证畅通。
(三)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项目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或巡回清扫,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服务公众的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做到清洁干净、无臭无味;雨天或潮湿天气时,要及时做好大厅公共场所地面保洁防滑工作;并配合采购人进行临时要求的突击清洁任务,如清洁会场、大扫除等。
(四)中标人清洁时间应尽量避免打扰采购人的正常办公秩序,对办事大厅等区域每天应采取巡回保洁方式,且周末要有一次大扫除。
(五)每周对项目的通道、步梯、走廊的天花及灯管、灯罩进行至少1次清洁,保持灯管、灯罩和天花等设施干净卫生,无积尘无蜘蛛网等。
(六)房屋立面、楼梯、通道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七)中标人组织的服务能力需达到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垃圾分类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项目垃圾的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不过夜,并对清运公司定期清理垃圾箱进行监管。
(八)中标人负责清洁、保洁作业过程中损耗的各种清洁工具、用品、洗涤剂、空气清新剂、消毒剂和各种规格的垃圾袋等物料用品。果皮箱、垃圾桶的配置由中标人提供方案报采购人采购。
(九)保洁范围:
1.办公室、大堂、电梯轿厢每天保洁,每周定期清洗,并进行机械抛光处理(抛光、打蜡每月一次)。
2.项目服务区域的设施每天擦抹,保持洁净无尘渍。
3.每天对项目服务区域楼层门厅、门窗、防火门、玻璃、消防箱、灯具、管道、管井、电梯门、走廊通道、走火梯及各出风口进行清洁。
4.每天巡回保洁项目的公共区域不少于8次、办公室不少于2次。
5.每天对天面、露台进行清洁。
6.每天上午、下午各清倒垃圾一次;然后视现场情况增加清倒垃圾频次,并将垃圾收集到指定堆放点。
7.行政后勤及各类水电设备设施配套专用房间每天检查不少于1次。
8.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会议的准备、清理等卫生清洁服务工作。
(十)清洁要求、标准及每日工作流程
包括以下要求、标准及流程,详细内容见附件。
1.室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2.电梯轿厢清洁要求和标准;
3.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清洁要求和标准;
4.卫生间清洁要求和标准;
5.每日工作流程;
(十一)中标人需每月对地面、墙面、填单台、前台大理石或瓷砖抛光、打蜡1次。
(十二)中标人需按垃圾分类标准要求为物业内卫生间配备垃圾桶,并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清洁机械设备工具、清洁物料及保洁员的劳保用品,清洁机械工具、清洁物料需求按合同执行(详按合同《清洁机械工具明细表》、《清洁物料明细表》)。
(十三)中标人须每年为项目做一次垃圾分类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布置、宣传横幅、宣传单张、垃圾分类工具以及必备工作人员等。
(十四)中标人必须利用自身资源建立一支人数不少于8人的临时应急队伍,无偿提供给采购人统一调配,遇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时,中标人建立的应急队伍全部服务人员必须满足能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投入工作。
(十五)在进驻项目前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提供项目保洁人员名单及简历供采购人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采购人可随时要求更换。进驻项目后,保洁人员更换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所有人员更换应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面试并同意后方可更换,并须向项目负责人提交人员到岗时间,如未在限定时间内补齐人员视作缺岗违约处理。
六、其它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提供安全设施给予清洁工人,并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作业前安全交底,保障工作安全(特别是本标的物业雨棚清洁,需做好安全措施,并为员工购买意外责任险)。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劳资纠纷等)和财产损失等,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中标人全部保洁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并根据行业性质及工作需要为一线作业工人配发足够的统一全新的工作服、工裤、鞋子等劳动用品,工作服、工裤、鞋子等劳动用品款式应给采购人确认。
(三)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该项目工作的权利。
(四)如因用工引起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及工伤等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费中相应扣减。
(五)如因业主委托管理变化,不再委托或调整采购人的物业管理范围、管理时间,采购人可以按实际情况与中标人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约定,不作违约处理。
七、费用结算
(一)采购人根据清洁服务内容和质量,即经双方确认的保洁员考勤记录(考勤记录需采用电子打卡或纸质签到等采购人认可方式执行)及《保洁服务品质检查评分表》评分结果分别作为人员到岗情况及服务质量的依据,确认当期应付服务费。采购人完成内部流程后与中标人进行结算费用确认,并通知其开具增值税发票,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按应付金额付款予中标人。此工作逐月进行。其他服务项目在服务发生的当月进行结算。
(二)采购人有权按《日常工作计划》、《保洁服务品质检查评分表》的评分标准及双方签名确认的《会议纪要》约定的工作要求随时对中标人的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将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若未在限期前整改,将于当月《保洁服务品质检查评分表》进行扣分。
(三)采购人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按《保洁服务品质检查评分表》对中标人上月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及评分(满分100分),根据评分结果结算服务费,结算标准如下,假设当月扣分值为“A”:
(1)当10分≥A≥0分时,不扣除当月服务费;
(2)当15分≥A>10分时,扣除当月1%服务费;
(3)当20分≥A>15分时,扣除当月2%服务费;
(4)当30分≥A>20分时,扣除当月3%服务费;
(5)当40分≥A>30分时,扣除当月10%服务费;
(6)当A>40时,当月不支付服务费,延期至扣分值A≤20时再支付服务费,且同时服务费需扣除20%;
(7)如连续两月扣分值A>40或合同期内出现4次A>40时,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整月的,则按照对应岗位“月度服务费÷当月天数×实际服务天数”计算当月服务费用。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如当月实际提供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天数有变动(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则双方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提供量进行服务费对账和结算。
八、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应按规定格式报价,投标人可依据自身经营情况对项目进行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招标限价。
(二)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驻员工的工资、食宿费用、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意外保险)、福利、工衣折旧、劳动保护、机械设备折旧及维修保养费、清洁工具、清洁用品、清洁剂、厕所垃圾桶、垃圾袋(按垃圾分类要求执行)、电子巡查系统(或因巡查需配备电子设备)、发票税收(增值税)、管理费以及发生工伤事故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行政办公费用、经营风险、利润。在合同委托期内,除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书面确认以外,采购人不会就中标人投入的材料、人员或设备费用增加而调整清洁服务费用。
(三)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会就中标人投入的材料或设备费用增加而调整服务费用。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见附件《投标人声明》)。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与采购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投标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比较考察对象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二)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十一、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次比较考察采用综合评分择优方式确定,采购人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择优项目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标人。
十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情况(提供网页截图);
(五)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
(六)企业情况介绍及服务方案;
(七)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八)投标文件盖章版的电子扫描件(U盘存储)。
以上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有差异,以纸质盖章版为准。
十三、其他说明
(一)投标申请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采购人将对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或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二)服务期限内,如物业权属单位或委托人与采购人委托关系解除的,中标人与采购人服务合同相应终止,双方不作违约处理。
(三)我司有权对本公告及比较考察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或终止本次比较考察活动,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9楼905室。
(三)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85655853转6669。
附件1 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 择优项目表.doc
附件3 投标人声明.doc
附件4 清洁要求、标准及每日工作流程.docx
附件5 报价文件.docx
附件6 其他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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