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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株环评〔2026〕1号 |
湖南竹青源竹业有限公司 |
竹青源竹产业综合加工项目 株环评[2026]1号 |
2 |
株环评〔2026〕2号 |
渌口区龙潭镇西冲村经济合作社 |
湖南新炎竹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株环评[2026]2号 |
3 |
株环评〔2026〕3号 |
湖南艾硅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15000吨UV丙烯酸酯单体和树脂改扩建项目 株环评[2026]3号 |
4 |
株环评〔2026〕4号 |
株洲市酒埠江灌区管理局 |
湖南省酒埠江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株环评[2026]4号 |
本公示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国行政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