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医医院公开遴选药食同源产品运营方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安徽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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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医医院作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百强中医医院,深耕中医药领域多年,依托深厚的中医理论积淀与专业研发实力,已自主研发系列药食同源产品,兼具专业性、安全性与市场潜力。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将研发成果推向社会、扩大医院品牌影响力,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食同源产品生产、供应、销售一体化合作团队或企业,诚邀具备相关许可资质、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踊跃报名,共启药食同源产业发展新征程。

一、项目概况

淮北市中医医院作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深耕中医药领域多年,目前我院自主研发的药食同源系列产品(药食同源养生茶饮、养生糕点、特殊膳食食品,功能性茶饮料类,固体饮料、植物饮料等)技术成熟度、产品稳定性均达到商用标准,可直接投入规模化生产与销售。

诚邀具备相关许可资质、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踊跃报名,共启中医药产业发展新征程。未来合作期间,院方将持续提供核心技术支持,包括药食同源产品专属配方、生产技术指导,并授予合作方医院品牌使用权,提供院内销售场地及品牌监制服务;合作运营方负责产品全链条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药食同源原材料(药材、食材、调料等)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市场推广及终端销售等相关事宜,承担相应运营成本与市场风险。

二、资质要求

参与遴选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与履约实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须提供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专注于药食同源相关领域者优先。

2.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的检测仪器及标准化生产场地,生产环境符合国家食品生产相关行业规范,能够满足药食同源产品规模化生产需求,具备药食同源原材料筛选、加工的专项能力。

3.拥有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团队,具备成熟的药食同源产品生产工艺,熟悉药食同源食材的特性与加工规范,能够严格按照院方提供的配方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安全合规。

4.具备开展本项目相关业务的全部合法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证(SC)、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全过程追溯体系,可实现药食同源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可追溯,确保原材料合规、产品安全。

5.具备丰富的药食同源类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经验,拥有稳定的质量管控体系、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及广泛的市场销售渠道(有药食同源类产品种植基地大于2000亩以上优先),具备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与履约能力,能够快速将产品推向市场。

三、责任划分

1.淮北市中医医院:负责提供药食同源产品核心配方、生产技术指导,授予合作方品牌使用权,对产品质量进行监制,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及院内销售场地协调;负责审核运营方的产品包装、宣传文案及推广方案,确保符合医院品牌规范;如因配方引发争议,由医院方协助解释与澄清。

2.运营方:负责产品全链条运营,包括药食同源原材料(药材、食材等)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市场推广及终端销售等,承担所有相关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设施设备、场地、物流、宣传等);产品上市前,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营养成份分析检验检测报告,并提供该款产品营养成分分析表中相关内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院方质量要求。

3.运营方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落实产品生产、存贮、配送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确保产品安全、合格,符合药食同源产品相关规范。

4.若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违规等相关问题,运营方为唯一且最终责任主体,需独立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品牌声誉损失,与淮北市中医医院无涉;若因运营方原因给医院造成品牌损失,运营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运营方在产品销售、宣传过程中,如需使用“淮北市中医医院”名称、LOGO或提及“产品源自淮北市中医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表述,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医院相关标识及名义进行宣传、销售。

四、保密义务

运营方在合作洽谈、履约过程中,接触到的淮北市中医医院相关资料、文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药食同源产品配方、技术参数、研发成果、商业秘密、管理信息等,无论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及合作过程中形成的任何交付物,均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医院书面同意,运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转让相关信息,不得将医院提供的配方、技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仍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若违反保密义务,运营方需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等其他损失)。

五、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淮北市中医医院按合作方年度销售额30%的比例收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具体收益比例以中选运营方承诺的比例为准,收益按年度结算,运营方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完成收益核算并足额支付至医院指定账户。严禁瞒报、少报、漏报销售额,一经查实,医院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索损失。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08: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186号(淮北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报名方式;授权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对身份信息。

七、所需报名材料

凡有意愿参与遴选的企业,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证(SC)、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5.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遵守本公告所有要求、履行相关责任及保密义务;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规模、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能力、技术团队、销售渠道、近3年经营业绩等);

7.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质量管控方案及市场推广计划;

8.药食同源原材料采购渠道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确保原材料来源合规。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全部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186号(淮北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九、招商结果的确定

1.医院将成立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资质审核,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进入谈判洽谈环节,具体洽谈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企业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报名企业的资质条件、药食同源产品生产能力、质量管控水平、销售渠道、市场推广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承诺及谈判洽谈情况等,择优确定合作企业。

3.招商结果将在淮北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医院将与中选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十、其他说明

1.报名企业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医院合作黑名单。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企业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淮北市中医医院所有,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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