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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7:10 来源: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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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龙游县龙游瀫配套污水提升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260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8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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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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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光明路29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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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国新 |
联系人:方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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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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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龙游县龙游瀫配套污水提升工程(二期); |
标段(包)编号: |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4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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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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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招标编号:LYZJSG2026-017-016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第4.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作为风险控制价( 1047.3403 万元)。”修改为“4.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 985.7321 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P47页中平均价下浮法:“(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4%、4.5%、5%、5.5%、6%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修改为“(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1%、1.5%、2%、2.5%、3%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P49页中随机下浮率法:“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修改为“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0%为成本控制价”。 4、原招标公告中第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45分;修改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45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5.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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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机构: |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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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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