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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4:24 来源: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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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桐庐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25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436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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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桐庐县水利管理中心、桐庐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代理机构: |
名称:杭州桐庐正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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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西路69号滨江大厦9楼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88号桦桐大厦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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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丁亮 |
联系人:陶张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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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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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桐庐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合村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68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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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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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桐庐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合村段)(招标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68003001)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125页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修改为: (1)细化为: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建立,主要施工设备和人员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工资性预付款1%包含在工程预付款中);每月20日前承包人上报当月工程量,发包人审核后于当月底支付本月完成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同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为止;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完工资料后付至实际完成合同总价的9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经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且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付至结算审定造价的9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维保服务后返还。以上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2、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澄清(修改)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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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机构: |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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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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