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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来源: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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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七星北路(槐路河至梅桥路段)道路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23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725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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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972b03901898acb72351d69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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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30楼3006(自主申报)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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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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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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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七星北路(槐路河至梅桥路段)道路工程二期 |
标段(包)编号: |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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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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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关于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七星北路(槐路河至梅桥路段)道路工程二期的澄清修改公告(01)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三期)—七星北路(槐路河至梅桥路段)道路工程二期(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1)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文件所作出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表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格式六,需增加主要材料(设备)选用品牌一览表,见如下表格: 主要材料(设备)选用品牌一览表
注:1.按照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本参考品牌表。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 2.投标人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且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认定其品质、性能不低于本表所列参考品牌,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必须在“选用品牌 ”一栏填写选定品牌;如未填写或填写两个及以上多个品牌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1投标文件的内容②技术标,增加主要材料(设备)选用品牌一览表。招标文件内如有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招标人:宁海海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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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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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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