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A33082209400054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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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浙江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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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7001001]

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6:49 来源: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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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

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779521

招标人:

名称: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山县芳村镇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人:洪瑾

联系人:方利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段(包)名称:

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标段(包)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7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第015期 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由招标人提出,经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对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投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常山县芳村镇污水处理厂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QZCF进行制作,具体详见附件。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4.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监督机构: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来源: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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