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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肇州县肇恒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州县肇恒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托古乡托古村(原托古乡砖厂)
建设单位:肇州县肇恒塑料制品加工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0m2,建筑面积2040m2,设置1座生产车间、1座危废间,建设2条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单线生产能力为3000t/a,项目合计产能达到6000t/a。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肇州县肇恒塑料制品加工厂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备注:
附件1:肇州县肇恒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