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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东部新城苳家横河河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备注: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_东部新城苳家横河河道工程.pdf
附件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_东部新城苳家横河河道工程.pdf
附件3:验收鉴定书_东部新城苳家横河河道工程.pdf
附件4:鄞州水保验收余方附件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