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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关规定,办法》的有我单位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揭西县泰亚塑料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西县京溪园镇第一工业区四排8号
建设单位:广东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项目主要利用废塑料生产再生塑料粒。一期实际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出造粒机3台、破碎机1台。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实际生产规模年产900吨再生塑料粒。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发送至xinguangheng01@163.com
建设单位:广东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
备注:
附件1:泰亚验收意见签名版.pdf
附件2:泰亚验收监测报告盖章版.pdf